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应吗?

2024-05-10

1. 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应吗?


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应吗?

2. 这合同有法律效应么?是不是无效合同?

这个合同版本的内容看不清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否则就可能不完善:
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 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一)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三)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4. 无效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一)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二)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三)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 无效合同与法律行为效力的关系

法理学上根据法律行为是否合法,其可分为两类: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我国民事法律方面,由于《民法通则》采用了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这两个概念,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因此《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相当于法理学上的法律行为一词。而在民法教材上通常将民事法律行为简称为法律行为,由此导致概念有些混乱。由于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符合生效要件,故都可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无效合同欠缺有效要件,不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即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是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赋予法律效果。

无效合同与法律行为效力的关系

6. 合同具不具有法律效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一、合同定义: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三、合同类型:
  1、按照双方是否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1)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
  2)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2、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1)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3、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1)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2)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4、按照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1)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2)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5、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1)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2)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6、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1)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2)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7. 什么样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应?具体的。

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举个例子,贩卖人口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又如人为地断绝亲生的父子关系,这种协议也是无效的。
法条链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什么样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应?具体的。

8. 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律分析: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自始无效、绝对无效的。因为无效合同主要是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损害社会、国家利益,所以不能让合同处于有效的状态。所以无效合同是从始至终无效的,自合同成立之初就无效。同时,无效合同是绝对的无效,不存在可变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