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2018修正)

2024-05-12

1. 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琅琊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第四条 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国务院批准的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准。风景名胜区包括东部醉翁亭片区、西部普贤庵片区、北部清流关片区,总面积115平方公里。
  东部醉翁亭片区范围:东至西涧路,北至滁定公路(S311省道),南至琅琊山林场边界,西至大英洼水库。
  西部普贤庵片区范围:北起长洼水库,向西经施集镇板先李转向南至花山脚,东沿花山、菱角山脚至三板桥。
  北部清流关片区范围:南起棺材山脚,西至珠龙镇小店,向北抵滁定公路及沙河集水库南岸,东沿大峰山脉向南至关山店。第五条 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包括醉翁亭景区、琅琊寺景区、丰乐亭景区和清流关古驿道古关隘保护区域。第六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设立界桩,核心景区应当明确界线,并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政府根据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需要,在风景名胜区外围划定外围保护地带。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处理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合理开发、科学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三)组织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登记工作,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
  (四)建设、管理和维护风景名胜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游览服务条件;
  (五)审核、监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
  (六)负责风景名胜区旅游业发展、市场秩序、旅游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引导村(居)民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旅游服务业,支持、协助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第九条 设立琅琊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资金。保护资金可以通过财政拨款、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国外援助、资源有偿使用等渠道筹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设施的行为。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总体规划报批前,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应当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是风景名胜区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法报请批准或者备案。第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编制城乡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涉及风景名胜区和外围保护地带的,有关部门应当书面征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意见。第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合理确定村(居)民住宅以及配套生活设施的建设布局,统筹考虑村(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第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规划区内距离风景名胜区规划红线100米范围内的建设活动,有关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应当征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意见。
  建(构)筑物的选址、布局、造型、风格、色调、高度、体量等,应当与风景名胜区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2018修正)

2.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决定(2018)

一、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风景名胜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攀折、钉栓树木,损坏绿地、草坪,擅自采挖花草、竹笋、树根(桩)、药材等;
  (二)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张贴;
  (三)乱扔瓜果皮核、食品包装物和其他杂物,随地便溺;
  (四)损毁、擅自移动界桩、标牌、座椅等公共设施;
  (五)倾倒、抛撒建筑垃圾;
  (六)猎捕野生动物;
  (七)燃放烟花爆竹;
  (八)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九)开山、采石、开矿、开荒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十)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十一)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和公共设施的行为。”二、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
  (二)未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的;
  (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
  (四)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的;
  (五)允许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的;
  (六)审核同意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不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设活动的;
  (七)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八)未履行风景名胜区资源和设施保护职责,造成资源和设施被破坏的;
  (九)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3. 滁州琅琊山主要景区介绍

 滁州琅琊山主要景区介绍
                         琅琊山享有“蓬莱之后无别山”“皖东明珠”之美誉。因盛产多种中药材,而被人们誉为“天然药圃”。境内有醉翁亭、琅琊阁、城西湖、姑山湖、胡古等景点。
            琅琊寺 
         琅琊寺为全国重点寺庙,因坐落在琅琊山中,人们俗称“琅琊寺”,是皖东著名的佛教胜地。琅琊寺原名宝兴寺,始建于唐大历六年(771),由滁州刺史李幼卿与山僧法琛所建,后几经破坏,几经修复,几度易名“开化禅寺”、“开化律寺”等。清光绪三十年(1904),达修法师住持开化寺,重建寺院,又称“琅琊寺”。琅琊寺在建筑上兼具南北两种建筑风格,寺门、院墙及寺外各建筑采用红墙、拱门,有北方皇家园林建筑风格,寺内有明月观、山门、藏经楼等建筑,则采用粉墙、细木柱、鹅颈椅、漏窗、小青瓦屋等江南古典园林建筑处理手法,十分独特。寺内有85处景点和遗址,可供游览的有大雄宝殿、藏经楼、无梁殿、三友亭、濯缨泉、明月观、念经楼、祗园、悟经堂等40余处,其中“琅琊古刹”是古滁州十二景之一。佛寺依山就势,隐于密林之中,寺内吴道子画“观自在菩萨”像为稀世珍宝。
          南天门 
         沿“二九径”或“天溪云径”可登攀琅琊山顶峰南天门,上有会峰阁和古碧霞元君殿等建筑群。这里是道教活动场所,每年正月初九,人们纷涌而至,初九庙会热闹非凡。
            神话 
         相传很久以前琅琊山并不向现在这样秀丽多姿。东岳大帝的女儿碧霞仙姑因嫌天宫冷清寂寥,便想到人间游山玩水,恰巧落在琅琊山上。仙姑定睛一看琅琊山一片荒凉,大失所望。仙姑稍作休息,于是就决定留下来美化琅琊山,碧霞仙姑知道天宫里的甘霖能够使花草变香,清泉变甜。她便每天往返于天上人间,取来甘霖,洒在琅琊山上。她不辞劳苦,终于是琅琊山开始长树长花,风景渐渐秀丽起来,如同仙境一般。碧霞仙姑造就了一处人间仙境的消息传到天宫,她的姐妹纷纷要求下来观赏,并约定在每年仙姑的生日正月初九下凡聚会,赐福人间。久而久之,滁人为了纪念碧霞仙姑和众姐妹,祈求人间平安,便在琅琊山顶上建造了一座宫殿,这就是碧霞宫。每年正月初九,人们纷纷前来烧香祭祀,这样,逐渐形成了规模盛大、热闹非凡的“琅琊山庙会”。
          丰乐亭 
         丰乐亭景区位于琅琊山风景区丰山脚下,为北宋欧阳修亲手所建于北宋庆历六年(公元1046年),并撰文《丰乐亭记》以记之。后来在《与韩忠献王书》中告诉友人:“偶得一泉于州城之西南丰山之谷中,水味甘冷,因爱其山势回抱,构小亭于泉侧。”并取“岁物丰成”、“与民同乐”之意,遂将此亭命名“丰乐亭”。丰乐亭建成后,欧阳修常来亭中饮酒、题吟、会友,与民同乐,并命其幕僚谢判官在幽谷“杂植花卉”。亭中存有许多碑文石刻,其中首推苏东坡所书《丰乐亭记》石刻。其它著名的石刻有明代天启元年(1621年)滁州判官尹梦璧所作的“滁州十二景”诗画。丰乐亭为16立柱挑檐翘角的四方亭,与醉翁亭一样,丰乐亭堪称中国亭中之秀。
          清流关 
         清流关在滁州市西郊12.5公里处的关山中段。为古代重要关隘,始建于南唐,宋以后陆续有所扩建。此关形势险峻,深10余丈,用块石垒砌关洞呈拱形,现基墙尚残存2米以上。南唐置关口以御北师,关洞呈拱形,深十余丈,巨砖块石垒砌,气势雄伟。关洞门额上嵌石刻:“古清流关”、“金陵锁钥”等。清流关昔为南北交通必经之道,号称“九省通衢”,历为兵家必争之地。
            醉翁亭 
         醉翁亭景区是以中国著名的古亭——醉翁亭为主景区。已被列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醉翁亭景区距离琅琊山脚一公里。醉翁亭建筑群,布局紧凑别致,亭台小巧独特,总面积不到1000平方米,却有多处互不雷同的建筑、景致。中国古代文化的珍宝《醉翁亭记》碑,是琅琊山森林公园最吸引游人的一个主景区。
         醉翁亭景区有35处景点和古迹遗址,大多数景点都可供游览。区内有醉翁亭、二贤堂、宝宋斋、意在亭、影香亭、古梅亭、六一亭、宝宋新斋、醒园、解酲阁、菱溪石、洗心亭、让泉等景点,其中醉翁亭居全国四大名亭之一,有“天下第一亭”的美誉。
          野芳园 
         野芳园原名“盆景园”。始建于1985年8月,是进入琅琊山山门牌坊后的第一个风景区。此园的建筑风格仿苏州园林建筑的基本特点,亭堂建筑飞檐翘角,白色马头墙,嵌砌漏窗,上复青灰色的`筒瓦和小瓦,色彩和谐淡雅。园的总面积约在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平方米。园内主要建筑有赏心斋、盆景长廊、玻璃温房、拥霞轩和晨曦堂。结合建筑的布局,辟有池沼,置有小桥、亭台、假山,植有枫树、桂花、紫荆、绣球等花木,整个布局聚散相间、疏密有度。园内四季飘香。属于本景区的还有山门牌坊、醉翁石、张飞卖肉处等景点。
         野芳园是进入风景区的第一个景点。碑廊是集中收集、整理了与琅琊山、醉翁亭文化有关的珍贵诗文,并征集了名人书法墨宝两百多篇,镶刻于此。步入野芳园不仅可以欣赏琅琊园林美景,更是游人了解琅琊山、研究琅琊山的好去处。
          同乐园 
         同乐园景区位于醉翁亭西400米处,分东西两院,以亭廊相连,动静相宜;馆名由郭沫若先生亲笔题写,馆内塑有欧阳修塑像和全面介绍欧阳修生平的三十幅壁画。庭廊两侧镶刻了苏轼、苏唐卿、祝枝山、赵孟頫、文征明、董其昌等历代名家书写的《醉翁亭记》碑刻,置身其中,令游人叹为观止。
          深秀湖 
         深秀湖景区位于琅琊山醉翁亭至琅琊寺的山道边。因其青山环抱,景色秀丽,而取欧阳修《醉翁亭记》中“蔚然深秀”之意,故名。深秀湖古为一天然深水潭,是游人垂钓之所。1958年将水潭扩建为水库。1983年整修为景区,湖面约1.54平方千米。湖水源自琅琊溪,下通余家洼水库,清澈透底。湖中有九曲桥、湖心亭、玉带桥、水榭等景点,在此可泛舟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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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山主要景区介绍

4. 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区门票免费范围

滁州网讯 作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首批国家森林公园和首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琅琊山不仅是滁州市民休闲锻炼的绝佳去处,而且每年都会吸引来自海内外的大批游客。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琅琊山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获悉,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全体人民共享琅琊山风景区丰富的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展示滁州良好形象,自2021年1月1日起,琅琊山景区“大门”将免费开放,景区内的核心游览参观点由游客自愿购票游览。
昨天上午8时许,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通告,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全体人民共享琅琊山风景区丰富的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展示滁州良好形象,经广泛征集民意并报琅琊山管委会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开放琅琊山景区“大门”。
随后,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琅琊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为推进琅琊山风景区旅游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旅游消费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琅琊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取消“一票制”,景区内的核心游览参观点由游客自愿购票游览。
具体批复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琅琊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取消“一票制”,景区内的核心游览参观点门票单独出售,由游客自愿选择,具体票价为(不分淡旺季):醉翁亭40元/人次,同乐园5元/人次,南天门15元/人次,琅琊寺10元/人次。景区门票价格优惠继续按照《安徽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儿童、未成年人、学生、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针对滁州市(含所辖县市区)居民、外地在滁从业人员及学生办理的“琅琊山风景区电子游览年证”收费标准不调整,仍为35元/人.年(包含核心游览参观点门票)。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门票价格减免优惠对象、优惠幅度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现存资料,琅琊山风景区收费曾经历七个发展阶段,其中,1990年,经地区行署物价局批复,琅琊山大门门票为0.5元/人次,醉翁亭门票为0.5元/人次,野芳园门票为0.3元/人次;自1996年起,琅琊山门票(包括野芳园)每人次5元,醉翁亭门票为每人次8元,琅琊寺门票为每人次5元,南天门票价为每人次4元;2000年,琅琊山风景区门票统一调整为旺季45元每人次,淡季40元每人次,调整后的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景区内所有景点不再售票;2003年,琅琊山景区【摘要】
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区门票免费范围【提问】
滁州网讯 作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首批国家森林公园和首批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琅琊山不仅是滁州市民休闲锻炼的绝佳去处,而且每年都会吸引来自海内外的大批游客。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琅琊山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获悉,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全体人民共享琅琊山风景区丰富的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展示滁州良好形象,自2021年1月1日起,琅琊山景区“大门”将免费开放,景区内的核心游览参观点由游客自愿购票游览。
昨天上午8时许,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通告,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全体人民共享琅琊山风景区丰富的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展示滁州良好形象,经广泛征集民意并报琅琊山管委会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开放琅琊山景区“大门”。
随后,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琅琊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根据该批复,为推进琅琊山风景区旅游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旅游消费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琅琊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取消“一票制”,景区内的核心游览参观点由游客自愿购票游览。
具体批复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琅琊山风景区门票价格取消“一票制”,景区内的核心游览参观点门票单独出售,由游客自愿选择,具体票价为(不分淡旺季):醉翁亭40元/人次,同乐园5元/人次,南天门15元/人次,琅琊寺10元/人次。景区门票价格优惠继续按照《安徽省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儿童、未成年人、学生、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针对滁州市(含所辖县市区)居民、外地在滁从业人员及学生办理的“琅琊山风景区电子游览年证”收费标准不调整,仍为35元/人.年(包含核心游览参观点门票)。琅琊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门票价格减免优惠对象、优惠幅度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现存资料,琅琊山风景区收费曾经历七个发展阶段,其中,1990年,经地区行署物价局批复,琅琊山大门门票为0.5元/人次,醉翁亭门票为0.5元/人次,野芳园门票为0.3元/人次;自1996年起,琅琊山门票(包括野芳园)每人次5元,醉翁亭门票为每人次8元,琅琊寺门票为每人次5元,南天门票价为每人次4元;2000年,琅琊山风景区门票统一调整为旺季45元每人次,淡季40元每人次,调整后的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景区内所有景点不再售票;2003年,琅琊山景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