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2024-05-14

1. 中国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国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2. 保监会的职责是什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11月18日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主要职责:(一)研究和拟定保险业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起草保险业的法律、法规;制定保险业的规章(二)依法对全国保险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三)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行等保险保险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机构;审批境内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接管、解散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保险保险机构的破产、清算。(四)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五)制定主要保险险种的基本条款和费率,对保险公司上报的其他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核备案。(六)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拟定商业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实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状况;负责保险保障基金和保证金的管理。(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制定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八)依法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九)依法监管再保险业务。(十)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十一)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态势,负责保险统计,发布保险信息。(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评估、鉴定、咨询机构从事与保险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有关业务活动。(十三)集中统一管理保险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十四)受理有关保险业的信访和投诉。(十五)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 保监会的职责是什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11月18日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保险业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起草保险业的法律、法规;制定保险业的规章

(二)依法对全国保险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三)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行等保险保险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机构;审批境内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接管、解散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保险保险机构的破产、清算。

(四)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五)制定主要保险险种的基本条款和费率,对保险公司上报的其他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核备案。

(六)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拟定商业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实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状况;负责保险保障基金和保证金的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制定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八)依法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九)依法监管再保险业务。

(十)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十一)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态势,负责保险统计,发布保险信息。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评估、鉴定、咨询机构从事与保险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有关业务活动。

(十三)集中统一管理保险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四)受理有关保险业的信访和投诉。

(十五)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监会的职责是什么?

4. 保监会的职责是什么

保监会的职责如下:1、审批保险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2、监督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状况,查处保险公司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3、制订、修订或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进行监管;4、查处和取缔非法保险机构以及非法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5. 中国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国保监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对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6. 保监会的职责是什么

保监会的职责是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审批保险公司的设立,制定基本资格标准,监管保险保证金,进行业务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境内境外保险机构进行监管,制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负责日常工作,承办国务院的其他事项。具体内容如下:1、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9、制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10、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7. 保监会的职责是什么

保监会的职责如下:
1、审批保险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监督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状况,查处保险公司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3、制订、修订或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进行监管;
4、查处和取缔非法保险机构以及非法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保监会的职责是什么

8. 保监会的职责是什么

保监会的职责具体如下: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七十二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