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证注销怎么办

2024-05-13

1. 律师证注销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给执业地的原审核办证机关注销即可。
法律依据: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律师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申请注销执业证书。

律师证注销怎么办

2. 律师事务所注销流程

(一)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向拟设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二)拟设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初审完毕后,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三)省司法厅审查并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决定。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 律师事务所注销流程

法律分析:(一)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向拟设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二)拟设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初审完毕后,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三)省司法厅审查并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决定。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律师事务所注销流程

4. 律师事务所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向拟设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二)拟设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初审完毕后,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三)省司法厅审查并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决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登记或者使用企业名称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企业登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企业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规定的企业名称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本规定的企业名称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 律师证注销后怎么恢复

法律分析:1.暂停执业情形消失后,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申请恢复执业。经律师事务所同意的,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其律师执业证书由备案机关发还。
2.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时,将恢复执业律师的情况汇总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律师证注销后怎么恢复

6. 律师证注销原因有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律师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7. 律师证注销后怎么恢复

法律分析:1.暂停执业情形消失后,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申请恢复执业。经律师事务所同意的,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其律师执业证书由备案机关发还。
2.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时,将恢复执业律师的情况汇总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律师证注销后怎么恢复

8. 律师执业证注销

法律分析:律师依法撤销执业许可的,由作出撤销或者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布或者送达撤销或者处罚决定时收缴该律师的执业证书,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律师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需要注销其执业证书的,该律师应当将执业证书上交其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法律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被依法撤销执业许可或者被吊销执业证书的,由作出撤销或者处罚决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由其委托的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宣布或者送达撤销或者处罚决定时收缴该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并依照规定程序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需要注销其执业证书的,该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执业证书上交其所在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按照规定程序交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律师、律师事务所被撤销执业许可、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拒不上交执业证书的,由原发证机关公告注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