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人员因扑救企业火灾而受伤,在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由发生火灾的企业负责吗?

2024-05-13

1. 公安消防人员因扑救企业火灾而受伤,在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由发生火灾的企业负责吗?

应当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公安消防人员参加扑救而受伤,现役人员是全额公费医疗的。公安专职消防队员也应当是由财政负担医疗费用的。

公安消防人员因扑救企业火灾而受伤,在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由发生火灾的企业负责吗?

2. 消防安全小故事

1、一个夏天的晚上,我经不住蚊子“热情”的叮咬,便点了一盘蚊香放在床旁。当我睡得正香的时候,掉下来的床单不知不觉中已被蚊香点着了,浓烈的烟味把我呛醒,我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顿时惊慌失措,只好大声叫妈妈。
妈妈听到惊慌的叫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赶到我房间时,看到床单和被子都在燃烧,赶紧提水救火。最后,经过我俩的齐心协力,终于把火扑灭,避免了一场火灾,好险哪!
可是,就在去年,大湖邮电所楼上的一住户家里真的发生了火灾。当人们发现时已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幸亏消防战士及时赶到,才把大火浇灭。怎么会起火呢?
原来这家主人在用电炒锅炒菜时忽然停电了,忘了关闭电源便出门了,来电后电炒锅过高的温度引燃了桌子而导致这场火灾。若不是消防战士来得及时,整栋楼房都将逃不脱厄运!知道了起火的原因,望着“家徒四壁”的家,主人真是后悔不己啊!
如果突发火灾,不要慌张,要冷静镇定,及时拨打求救电话并做好自我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大大减少火灾的发生,将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让我们远离无情的火灾吧!
2、08年2月,乌鲁木齐市德汇商场发生了大火,正是过年时间,消防干部和战士接到了命令,都返回了部队。一个消防干部也同样接到了命令,他的母亲给他下了碗面条,他接到手机上的指令,说有任务,我要回队了。
他的父亲知道孩子的工作性质,但好象预感什么,说吃了再走吧。但他说没时间。肩上承担着人民的责任,让他奔向工作岗位。“没时间”。这是他留给亲人的最好一句话。
在那场大火中,他失去了年轻的生命,但他的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他的丧礼上,有许多不认识他的人积满了灵堂,都满含眼泪目送他。这样的人才是我们应该敬仰的呀!

3、城里发生火灾时,经常有小孩子被困在屋子里,人们无法把他们救出来,因为这些小孩子吓昏了,躲在屋子里不敢出声,而浓烟烈火又使人看不清他们藏在哪儿。因此,伦敦训练了一些消防犬。
这种狗和消防人员生活在一起,一旦房屋失火,消防队就派狗进去把小孩拖出来。伦敦有一只消防犬曾救过……12个孩子,名叫博布。有一次,一幢房屋失火了。当消防队到达时,一个女人跑过来,对他们哭诉道:屋里还有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没出来。消防人员便派了博布去救。博布奔上楼梯,冲进浓烟里。
过了……5分钟,它从烟火中跑出来,嘴里咬着小女孩的衬衣,把小孩子拖出来了。母亲立即向女儿扑了过去,看见孩子还活着,高兴得哭了。消防人员抚摸着博布,检查它的身体看看有没有烧伤什么地方。可是博布又冲进屋里,很快又衔了个东西跑出来。
人们仔细一看,不禁哈哈大笑,原来博布衔回一个大玩具娃娃。
4、据说康熙制伏火魔有两个高招儿,一是加强值班巡逻;一是对皇宫建筑进行防火改造。每天傍晚夕阳落山之时,防范火班的大臣便带领太监对三宫六院进行巡逻,熄灭灯火,关闭门户,并轻轻呼唤"小心火烛"。
防范火班的人员通宵达旦地巡逻,检查火烛,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太和殿原本是宽九间、纵深五间的,周围还有挑檐外廊,这叫做九五之尊。后来高明的工匠总结历代火灾教训,把太和殿左右的廊子封闭了起来,加了两道防火墙,多出了两间房,就成了11间。
这样一来,太和殿防火性能也大大加强了。此外,康熙下令把三大殿中间的中和殿规制缩小,加大了太和殿同其他建筑的防火距离,安全系数增强了。与此同时,康熙还下令,皇宫之内一律禁止吸烟,违者削籍(相当于现在的开除公职)。康熙当政,慎于防灾,终于造就了太平盛世。
5、当时南宋的都城临安就有20余处望火楼;甚至在一些村镇都建有望火楼。
望火楼到了清朝又叫“警钟楼”。1908年,上海的救火联合会集资兴建了当时我国最高的一座警钟楼,高约为35米。除了建警钟楼外,许多城镇还利用城门楼、钟鼓楼来了望火警。这些城楼、钟鼓楼大多建得很高,站在上面,可以把全城看的清清楚楚。
在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上有一座1909年建成的济水塔,当时是武汉最高的建筑,顶层用作了望火警。这“警钟楼”上有口钟,是专门用来报火警的。这钟可不能乱敲!
城里依照街巷的分布划分了9个区域,发现哪里失火,首先要先敲钟30下,然后,再按那个失火地区的编号敲几下,通知人们前去那里救火。
除了敲钟外,塔顶还要挂红旗,通告人们发生了火灾。当然,晚上就必须挂红灯笼了。

3.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

这个需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局限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2、学生伤害事故应当发生在学生在校期间。这里的在校期间,应当作广义理解,即不是仅仅指形式意义上的在校期间,而是在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期间。
3、仅仅指学生受到的伤害事故,还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这两方面的人身伤害事故,都是学生伤害事故,都是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
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研究,这种损害事实还应当表现为财产的损失,例如,医疗费的支出、护理费的支出、丧葬费的支出,等等。在人身伤害事故的损失中,要不要包括精神损害的损失
根据我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2016年4月22日中午午饭后,小刘与其他同学嬉闹后从五楼向下快跑至五楼与四楼的楼梯转角处时,踢到准备下楼的小陈致自己摔倒,造成其左肱骨内上髂骨折、左桡骨小头骨折、左肘部钝挫伤伴血肿、左肘部神经损伤。
受伤后,小刘在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住院治疗22天,出院医嘱左肘关节继续石膏外固定制动至术后2-3周,术后根据伤口愈合情况决定何时拆线,左上肢悬吊于胸前制动,并根据桡骨小头骨骨折位置情况决定治疗方案,骨折愈合后行内固定物取出术,患肢勿过度用力等。
2017年2月19日,小刘因取内固定再次到永川区中医院住院治疗6天。
另查明,学校楼梯间均贴有“上下楼梯,靠右行”的警示牌,且小刘和小陈的班主任老师均告知过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经庭审核实,小刘的损失为医疗费 6774.68元,续医费2938.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0元,护理费7300元,残疾赔偿金59 220元,交通费225元,检查费146.8元,鉴定费2100元,合计80 105.28元。
永川法院审理认为,事发时小刘系年满13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防护能力,其对采用跑的方式下楼可能发生危险具有认知。因此,其在与同学嬉闹后不顾安危跑着下楼,系忽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保障,对其摔倒受伤的损害后果,存在主要过错。
虽然小陈对于小刘的摔倒主观上无故意,但其在楼梯间逗留,且下楼梯时未注意观察周围危险情况的发生,客观上与小刘自己摔倒有一定关系,具有一定过失,应酌情对小刘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同时,学校虽然对学生尽到了一定的安全、教育义务,但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及时救助受伤学生的义务,学校在小刘受伤后未将其及时送医,未充分尽到救助、管理的义务,故应酌情对小刘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学生校内摔倒受伤 学校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

4. 因为消防车高压水枪喷出的水冲伤,是否可向消防队要求赔偿及医疗费?如果可以的话要怎么操作?谢谢

可以起诉解决

5. 消防员生病医疗费报多少?

其实肾病住院都是有规定的标准。职工医疗不标准应该在70%的报销比例。农村医保应该在60%到65之间。这两种医保都是由医院等级。的规定。两者之间的。入院门槛费不同。消防员生病报销的比例应该参照职工的保险报销比例同等。

消防员生病医疗费报多少?

6. 我在消防队上班 前段时间因为工伤住院 出院后单位给报了医药费还没

员工在出现事故后,经认定为工伤,那么员工即可享受工伤待遇,其中工伤待遇是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 在商场购物时,被消防门框毛边物划伤手,自己花了5000元治疗费应该怎样找商场理赔.

可以依法找商场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首先要及时保留证据。例如,划手毛刺的照片,受伤部位的照片等。
保留好证据后,及时打电话或亲自到商场的总服务台寻求帮助,一般他们会安排送医。如果伤情并不重 ,简单就医即可解决,可和服务台负责人洽谈,提出自己的索赔要求和根据。如果商场的答复不满意,可以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投诉解决。如果12315介入后仍不能解决,可依法到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要求的索赔项目因伤情而异,例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注意提出索赔时要依法、有据、合理,切忌漫天要价。

在商场购物时,被消防门框毛边物划伤手,自己花了5000元治疗费应该怎样找商场理赔.

8. 消防队警官父母住院医药费可报销吗?

本科毕业时中尉副连,重庆消防的待遇应该不错,估计中尉工资一个月能到6000,年底应该再发两、三万吧。
PS:不公平哪都一样,机关单位不是一样也不公平吗?问收入就是钻钱眼,这也太片面了。消防至少待遇很高,能去要尽量去,即使将来转业一般也能进不错的机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