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府都有哪些惠农政策?

2024-05-19

1. 2011年政府都有哪些惠农政策?

我省从2007年开始实施湘发改农[2007]375号文件,省里对良种牛的繁育推广、品改设施建设、草食动物地方良种保护与选育、冻精推广和养殖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扶持。 

    (一)良种繁育和品改体系扶持补贴 

    1、重点支持品种繁育。对经省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的良种繁育场,年繁育和在省内推广良种公牛30头以上的,按照每头良种牛100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厅进行补助。 

    2、重点支持市、县品改设施建设。对省规划建设的10个市州、县所建贮氮站,由省发改委一次性补助10万元左右,用于设施设备更新。对在湘政办发[2003]35号文件规定中没有支持建设的、且基层品改站建设达到10个以上的县品改中心,经省级验收合格后,由省发改委予以一次性补助10万元。  
    3、重点支持基层品改站建设。对新建的年冷配达到500胎次以上的基层品改站,经省级验收合格后,由省财政厅按每个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对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的品改(含冷配)项目,在项目建成并经验收后,由省发改委按固定资产的5%予以补助。鼓励养殖企业和个人开展肉牛冷配工作,对养殖企业和个人所建的品改站不论其所有制形式,按基层品改站同等对待。 

    (二)先进品改技术推广补贴 

    主要对牛羊的冷冻精液配种进行补贴。对年推广冻精2万支且产杂交小牛1万头以上、年推广冻精1.6万支且产杂交小牛0.8万头以上、年推广冻精1万支且产杂交小牛0.5万头以上的县(市、区),每年由省财政厅分别补助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主要用于对液氮、冻精和设备更新的补贴。 

    (三)地方良种保护补贴 

    对经省主管部门确定的湘西黄牛、滨湖水牛、湘东黑山羊、马头山羊等地方品种的保种区、保种场(户)内造册登记的良种牛、羊,每年按每头牛100元、每只羊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厅予以补助。 

    (四)养殖技术人员培训补贴 

    对年出栏肉牛增长10%以上,其中杂交牛增长15%以上并且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培训人数在200人次以上的县(市、区),按每县3万元的标准,由省财政厅予以补助。对省主管部门指定的品改机构,按培训品改人员人数,由省财政厅给予适当补助。  
    六、奶牛养殖扶持政策 

    奶牛养殖扶持政策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文件。具体有: 

    (一)奶牛养殖补贴 

    从2008年开始,按照农业部要求,我省组织实施了奶牛良种补贴项目。 

    1、补贴范围:全省的荷斯坦奶牛。 

    2、补贴对象: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户。 

    3、补贴标准:荷斯坦奶牛每剂冻精补贴15元,每头能繁母牛按两剂标准实施补贴。 

    4、补贴方式: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和种公牛站结算。种公牛站供应的冷冻精液价格需经招标采购确定,种公牛站供应给奶牛养殖者的冷冻精液价格为招标价格扣除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将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纳入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将患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奶牛,列入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范围。 

    (二)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 

    为有效保障奶牛养殖安全,国家建立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每头奶牛的保额是4000元,保费为5%,即200元,由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30%,其余保费由养殖户、养殖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担。  
    (三)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建设 

    今年,国家计划安排我省500万元对我省养殖小区(场)的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设施及饲草料基地建设等给予支持。  

    (四)奶牛养殖农户信贷政策 

    金融机构对奶牛养殖农户、奶农合作社等给予信贷支持,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贴息补助。对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因非主观因素发生还贷困难的奶牛养殖农户,其逾期贷款视困难情况予以展期,具体期限由贷款银行决定。经贷款银行同意展期的逾期贷款免收罚息。 

    七、动物防疫优惠政策 

    国家为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在控制疫病风险方面,推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费强制免疫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全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县级政府负责,省、市州对困难县市区予以适当补助。 

    (二)畜禽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对因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患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畜禽,国家对受损农户给予补助。扑杀补助标准为:猪限价600元/头、牛限价1400元/头(奶牛不超过3000元/头)、羊限价300元/只,家禽平均补助10元/只。具体补助标准由疫区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牲畜扑杀补助经费实行政府补助与饲养户负担相结合,饲养户负担20%,政府补助80%。禽流感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 

    八、农业植保惠农政策 

    从2007年起,省农业厅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植保施药器械更新换代示范带动工程”,拟通过5年的时间,以购置补贴形式示范推广先进手动喷雾器50万台和机动喷雾器10万台。今年,继续采用购机补贴的方式,计划推广先进手动喷雾器14万台(目前已落实10万台)。手动喷雾器每台政府补贴30元,机动喷雾器按国家财政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标准为每台机动喷雾器销价的30%。 

    九、渔业渔政扶持政策 

    渔业渔政方面的主要扶持政策有《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湘办发[2009]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停止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等六项涉渔行政事业姓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08]67号)等文件。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一)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政策 

    1、专业捕捞渔民安居工程。对专业捕捞渔民中的无房户,按照“自愿优先、政策支持”的原则进行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帮助他们全部上岸定居,省、市、县财政补贴上岸建房专业捕捞渔民每户2万元,其中省财政负担1.5万元,市、县财政负担0.5万元,宅基地由当地县级政府统一规划,无偿提供,免收建房办证费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专业捕捞渔民所在县级政府负责。 

    2、就业援助计划。将上岸定居渔民列为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通过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自主择业、岗位援助、政策扶持等方式,开展“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就业援助活动,促进“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尽快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上岸定居渔民中城镇户籍人员属“零就业家庭”的纳入当地援助计划;农村户籍人员且符合贫困家庭的,纳入当地扶贫培训计划。 

    3、捕捞渔民社会保障制度。依照城乡低保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捕捞渔民分别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特别困难的捕捞渔民提高救助标准。在禁渔期间,对已经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捕捞渔民提高低保补助标准,使人均月救助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未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困难捕捞渔民,实行临时生活救助。将困难捕捞渔民分别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捕捞渔民的农村合作医疗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办理。将捕捞渔民纳入当地血吸虫病防治重点对象范围,对血吸虫病患者免费发放血吸虫病治疗药物,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救助。在渔民集中安置区,优先支持建立村卫生室,为渔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4、捕捞渔民子女教育政策。对渔民子女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按政策全部纳入经费保障体系;对寄宿的渔民子女,全部纳入寄宿生活补助范围,享受政策规定的补助费。 

    5、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政策。劳动保障和农业部门安排捕捞渔民转产就业培训专项,对捕捞渔民成年子女和青壮年捕捞渔民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教育,提高渔民素质和转产就业能力,重点培训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务工经商等实用技术。积极为上岸定居渔民创造一部分公益岗位。对捕捞渔民转产创业按照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政策,给予税费减免。加大对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鼓励从事休闲渔业、远程捕捞、网箱养殖、水产品加工及其他从业活动,扩大渔民转产创业途径,增加收入来源,增强发展能力。 

    (二)停止六项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1、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渔业船舶登记费、渔业船舶牌照工本费、捕捞许可证工本费、渔业船舶登记证工本费、渔业船舶检验费等6项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 

    2、各级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船舶渔政管理机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已经征收的2009年度的上述有关涉渔收费,要予以全额清退。 

    3、严禁各基层部门、乡镇、企业擅自向渔民收取码头费、埠头费、排污费、芦苇损失费、水面承包费等乱收费。今后,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我省不再设立新的涉渔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实行渔业柴油补贴是国家在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助支持的政策内容之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09年上半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9]第33号)。 

    1、补贴对象: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含远洋渔业企业)。 

    2、申领条件:①近海和内陆捕捞机动渔船拥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证件,并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大中型渔船应对填写捕捞日志,近海捕捞渔船纳入全国海洋捕捞渔船船数和功率总量控制范围;②养殖渔民(渔业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所使用的养殖渔船;③远洋渔业企业经农业部批准、持有合法有效证件、从事正常远洋渔业生产。根据财政部的明确要求,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贴对象。非专业远洋渔船不得重复申领补贴资金。严重违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视情节不得补贴或扣减补贴。

2011年政府都有哪些惠农政策?

2. 2015年中央1号文件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有哪些内容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8.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明确政府对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的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9.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制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扩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范围。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10.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加强储备粮监管。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建立重要商品商贸企业代储制度,完善制糖企业代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种植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改进成本和价格监测办法。

11.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取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中央对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领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加快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扩大森林保险范围。支持邮政系统更好服务“三农”。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3.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优化中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环境,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14.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快片区规划实施,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制定并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措施。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要下放到县,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健全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加强贫困监测,建立健全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等机制。经济发达地区要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参考: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http://www.7ahr.com/News/ListNews-15210-2.html

3. 农业部对落实2017"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哪些措施

一是稳定粮食生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要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加快现代种业创新,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二是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要继续推进以减玉米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启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是推进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规模,强化动物疫病防控。
四是推进创新驱动,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要加快推进重大科研攻关和技术模式创新,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区域技术中心建设,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
五是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意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垦改革,加强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和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加快农业法律制修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快推进和提升农业对外合作。
六是完善农业支持政策,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推动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扎实推进农业产业扶贫。

农业部对落实2017"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哪些措施

4. 2012年 国家出台哪些惠农政策 具体的

一、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首先要稳住粮食生产,确保不出现滑坡。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扩大紧缺品种生产,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继续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和示范项目。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主攻单产、提高效益。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积极扩大规模,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县乡大力开展整建制创建。大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2.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抓好“菜篮子”,必须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要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提升“菜篮子”产品整体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区域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控二期规划,及时处置重大疫情。开展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坚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鲜食品自给能力。

3.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强度,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有效整合国家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4.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健全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农村信贷服务。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商业银行到中西部地区县域设立村镇银行。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完善符合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贷款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5.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2012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搞好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5. 惠农政策分几大类;2015年中央1号文件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有哪些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9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010年:《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2011年:《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2012年:《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2013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2014年:《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2015年:《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作为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于2月1正式发布。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2年聚焦“三农”。 每年一号文件发布后,大家都想第一时间找到一个“主题”,在过去的许多年份,一号文件的确有个别特别突出的方面,比如2011年的主题水利,2012年的主题农业科技创新等等。而在本质上,一号文件会对当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做出全局性的指导,比如说今年,要在文件里拎出一个“最重要”,恐怕是比较难的。
综观今年一号文件全文,一共涉及5大方面,分别是: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这五大方面又被分为32个小点,其中首当其冲的仍然是粮食安全问题。怎么能保证中国人的饭够吃?一号文件针对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出了许多细化的要求,包括永久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以及投融资等等。
针对市民最关注的“怎么吃得放心”的问题,一号文件要求,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等。
针对农民最关心的“收入如何保持增长”的问题,一号文件从7个方面做出明确要求,比如,将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等。
此外,过去一段时间社会高度关注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等,一号文件也有大篇幅的涉及。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则是近些年来首次被写入一号文件,相信供销合作社和农垦这两个领域在不久的将来都将迎来一轮改革。

惠农政策分几大类;2015年中央1号文件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有哪些

6.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聚焦农业

中央一号文件“姓农”,始终关注“三农”问题,2015年一号文件也不例外。一是,加快农业转变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之所以仍然关注农业,主要在于农业是新四化同步的短板。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现实与历史的重大任务。此外,在国民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农业发展要主动适应这一转变。除此以外,农业自身发展面临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方面,资源约束矛盾;另一方面,生态环境受损,资源利用开发的强度过大,农业生产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到,虽然中国粮食总产实现“十一连增”,但是农业面临四大难题:一、遭遇“天花板”,国内主要农产品价格已经全面超过国际价格;二、“地板”抬高,农产品成本仍在不断上升;三、补贴“黄线”,加入WTO的承诺使得“黄箱政策”的补贴不能再继续增加;四、生态环境对农业亮起了红灯。这就要求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数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应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 二是,促进农民增收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此次一号文件提出要保证农业农村投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了让市场对农产品进行定价,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2015年文件规定,将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到,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上述知情人士称,要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因此这次文件鼓励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对于工商资本下乡,中央多次强调严禁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2015年文件要求,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硬性下指标、强制推动;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此前多名农业学者对本报记者表示,企业经营和农户经营要有分工。企业要干适合自身的,不要跟农民去抢。根据国际经验,不是一种经营主体代替另一种经营主体。 三是,农村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值得关注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这两方面内容在2015年一号文件中都有所涉及。对于前者,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直备受瞩目。文件再次强调三个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中国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如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农业农村的新发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即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如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农业农村的新发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这就是,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进一步让农业强起来,让农村美起来,让农民富起来。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只要粮食生产能力稳住了、上去了,就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始终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挖掘粮食生产新潜力,首先要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统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力保耕地不减少、力争地力有提高。还要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水利骨干工程,做好节水优先大文章,解决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最终要靠科技,健全农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推动农业科技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并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市场需求是“导航仪”,资源禀赋是“定位器”。要更好地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更好地适应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使有限的农业资源产出更多、更好、更安全的农产品。开辟优化农业结构新途径,要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对重点保什么、放什么,保多少、放多少,进行系统谋划,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粮、经、饲三元结构协调发展。要大力培育特色农业,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健康养殖。要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如何破解农业生产成本攀升、国内外主要农产品价格倒挂的“双重挤压”,如何突破农业资源要素的弦绷得越来越紧、生态环境承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的“双重约束”,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过去为了“吃饱饭”,过度开发农业资源,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欠下了生态账、环境账,以后不仅要杜绝再欠新账,还要逐步还上旧账。该退耕的要退耕,该生态修复的要修复,该治理的要抓紧治理。需要明确的是,优化农业结构也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也好,绝不意味着放松粮食生产,绝不能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核心是看老乡的“钱袋子”。能否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是对“三农”工作的重大考验。促进农民增收,要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不管财政多紧张,都要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拓展农村外部增收渠道。要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 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忽视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强化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性,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和改水改厕,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要发挥好新型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辐射带动作用,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贯彻落实好农业农村发展“五新”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只有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勇于直面挑战,敢于攻坚克难,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7. 2012年国家主要的惠农政策有哪些?

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克服多种困难挑战,农业农村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粮食生产稳定跃上新台阶,农民增收成效喜人,水利建设明显加速,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村社会安定祥和。农业农村形势好,有力支撑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对推动全局工作、赢得战略主动至关重要。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我国耕地和淡水资源短缺压力加大,农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的任务更加艰巨。全党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因为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有所改善而投入减弱,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必须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在高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再创新佳绩。

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首先要稳住粮食生产,确保不出现滑坡。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扩大紧缺品种生产,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继续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和示范项目。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主攻单产、提高效益。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积极扩大规模,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县乡大力开展整建制创建。大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2.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抓好“菜篮子”,必须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要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提升“菜篮子”产品整体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区域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控二期规划,及时处置重大疫情。开展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坚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鲜食品自给能力。

3.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强度,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有效整合国家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4.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健全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农村信贷服务。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商业银行到中西部地区县域设立村镇银行。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完善符合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贷款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5.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2012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搞好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2012年国家主要的惠农政策有哪些?

8. “十一五”期间中央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主要有哪些

2006年的中央1号文件,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抓住了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根本,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作出了贡献。
  2007年的中央1号文件,以积极发展现代化农业为主题。提出“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确立了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为加快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作出了贡献。
  2008年的中央1号文件,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为主题。抓住了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内涵丰富,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体系工程。既要深化农业基础地位认识,营造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又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等基本支撑,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要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