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到底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是老人自己摔倒的还是彭宇撞倒的?

2024-05-24

1. 彭宇案到底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是老人自己摔倒的还是彭宇撞倒的?

彭宇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而后摔倒。
彭宇在第二次庭审时承认“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否认是与老太太相撞。第三次开庭中,原告方提供了一份主要内容为彭宇陈述两人相撞情况的笔录照片,虽然这份笔录因警方失误丢失客观上无法提供原件,但也得到了当时做笔录的警官的确认。
结合彭宇自述曾经与人相撞却说不清与何人相撞以及经警方确认的笔录照片,这就构成了优势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太相撞并无不妥。

扩展资料:
案件影响
彭宇案的负面效应,是许多当事者始料不及的。作为政法部门应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和汲取教训,努力提高司法办案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首先“彭宇案”反映的办案人员的职业素养问题,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在审理期间就出现了偏离事实真相的报道和舆情,但办案单位并没有足够重视并对此进行正确引导,对判决之后可能出现的舆情也没有充分的预计,当此案形成舆论热点后,又缺乏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使得相关报道逐步偏离事实真相,最终形成判决结果与公众认知的巨大反差。
汲取此案的一个深刻教训,就是要注重保障热点案件的公众知情权,妥善处置为当事人保密和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关系,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参考资料:人民网-接露彭宇案真相:6年后彭宇承认撞人

彭宇案到底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是老人自己摔倒的还是彭宇撞倒的?

2. 彭宇撞人案 论文

彭宇案引起网友极大关注,除了质疑判决书的“推测之词”,还有细心网友指出,自2005年以来,经南京媒体报道的“徐老太被撞”事件有5起,其中一起“翻版”事件还被广泛引用。但是,经过本报记者深入核实,证实这几个“徐老太”不是同一人。尽管这样,这篇报道之所以再次被挖出来,背后蕴涵着耐人寻味的社会心理。
    以下是《“南京徐老太”又见翻版》帖子引用的报道的内容。
    昨天,一名10岁女童在南京火车站遭遇一件让她心灵受到伤害的事:当她看到一个老太不慎倒在地上,便主动去搀扶。没想到老太抓住女童,硬说是女童撞倒了她,要求女童送她去医院,女童不从反被重重地扇了一记耳光。女童母亲伤心地说:“这今后还怎么教育孩子做好事啊?”
    记者赶到南京火车站民警值班室时,只见受委屈被打的10岁小学生朵朵(化名)小手捂在右脸部,依偎在母亲邵女士怀中不敢说话。这名南京中央路某小学四年级的小学生朵朵,用胆怯的语气说,昨日上午10点多钟,她和母亲邵女士一道来到南京火车站,妈妈称去买东西吃,让她一个人站在原地等。
    朵朵一脸稚气地接着说:“正当妈妈离去时,突然在我前面一个老奶奶不慎摔倒在地上,我赶紧上前搀扶老奶奶,问她哪里痛。她没有回答,我就转身准备离去,突然老奶奶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一把抓住我的右手大喊,‘你不要跑,是你撞了我,必须送我去医院’。我被奶奶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死了,忙想解释几句,可奶奶怎么都不听,从地上爬起来就给我一记耳光,我哭喊着叫妈妈。”
    在事发现场不远处,电话亭店主刘小威说,当时他亲眼看到了事件发生的经过,小女孩站在广场上没有动,巧的是老太就跌倒在小女孩面前不足1米处,她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另一位旅客王亮向警方作证,他亲眼看到老太是自己倒地的,跟小女孩没任何关系。
    在民警值班室内,面对众多旅客作证指责老太的不道德行为时,这个声称身上多处疼痛的68岁徐老太,却以要赶车为由偷偷地跑了。

3. 曾经轰轰烈烈的彭宇案件,到底彭宇有没有撞到老人

1、从法律角度说,彭宇案,双方都拿不出“撞与没撞”的证据的。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也没有目击证人出面为原、被告作证。
2、在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按照现代法律“疑罪从无”的原则,应该判彭宇无责。这本是一起很小的,很简单的民事纠纷。
3、让这个案件给中国民众心理带来极大震动、给今后中国民众的行为带来极大影响的是审判法官的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这句话将永远刻在中国法制的耻辱碑上!按民间的一句话说就是“什么狗屁法官,去死吧”!

曾经轰轰烈烈的彭宇案件,到底彭宇有没有撞到老人

4. 彭宇 彭宇案

驳汪慧君“‘彭宇案’法官不应成为道德滑坡的替罪羊”

    小悦悦事件的确再一次深深的震动了国人,人们从各种角度评判,多数是指责国人道德素质低下的罪魁祸首是类似“彭宇案”法官受人质疑的判决,其带来的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扼杀了善良者救助的愿望。
    然汪慧君等人不知出于什么居心,竟然提出“彭宇案”法官不应成为道德滑坡的替罪羊这种观点。难道你是要侮辱世人的智慧,显示你有多么聪明,还是想显示世人是多么的愚蠢?你是真心为王浩等法官鸣不平,还是你想独树一帜,表现你的与众不同,博得眼球进而博出位?你等人写此文章的目的令人严重质疑!难道我们中国现在想要出名,只能依靠臭名远扬这一途径?
    司法独立,正是保障司法权的权威,保障司法定分止争的稳定,但该案或者类似该案的法官,真正做到了司法独立吗?从案件的程序上,有眼睛的人们都能看到这中间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问题,你看不见?
    无论现实社会中,人们的道德滑坡到什么程度,请你注意,这只是人们内心的世界而已,法律无权干涉人们的内心世界,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法院甚至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纠纷诉请到了法院,这一道保障就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让人们无论内心道德再怎么滑坡,也不敢在实际行动上乱来。本案及类似该案的法官,严重违背社会传统美德,没有任何可供严格推敲的法律依据,作出不公不正的判决,这种法官,应当承担其渎职或者失职的责任,他根本就不是替罪羊,他就是恶人,就是罪魁祸首!
    我们认为,针对这样的情况,应当立即作出如下改革:
一、立法修订
1、被救助者如要求救助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除非被救助者自愿,否则,未经法院终审判决,救助者一律不承担任何赔偿要求。
2、救助者如经诉讼查明,确属肇事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被救助者如没有确实的证据表明求助者是肇事一方,各审级法院不得作出任何不利于救助者的判决,且被救助者还应承担救助者为应诉而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
4、如有相反证据表明,被救助者属于诬告行为,则立即逮捕被救助者及其诬告参与者,判处诬告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此类案件中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
二、行政救济
在法院未有任何证据表明双方为诬告或者肇事一方时,应从受诉法院地财政专项拨款,给予被救助者相应的补偿。

5. 彭宇案件

A                                                          南京彭宇案

  2006年末 ,中国江苏南京市发生了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2006年11月20日,南京老太太徐寿兰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自称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属见义勇为,并非肇事者。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老太太损失的40%,二审和解结案。此案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此后类似彭宇案的各种版本在各地出现,引起民众对跌倒老人是否可以搀扶的激烈讨论。
  一、案情回顾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二、荣誉记录
  首届“搀扶老人奖”揭晓彭宇获委屈特别奖
  2012年3月5日是学雷锋纪念日,中国好人网首届“搀扶老人奖”评选结果在当天正式揭晓。
  “中国好人网”是由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创办的中国第一家专门宣传、帮助好人的民间公益网站。
  据悉,首届“搀扶老人奖”设立4个奖项:
       1、“委屈奖”是奖励好心搀扶老人而被冤枉的好人,奖金5000元;
       2、“勇敢奖”是奖励不怕风险、勇于搀扶老人的好人;
       3、“正义奖”是奖励敢于为好心搀扶老人者证明清白的好人,奖金3000元;
       4、“责任奖”是奖励主动承担撞倒老人责任并积极施救的好人,奖金1000元。
  经过对近年来我国搀扶老人各种事件资料的推荐、整理和分析后,中国好人网提出“搀扶老人奖”的初步候选人66名,此外,对获得首届“搀扶老人奖”委屈奖的“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本人,另外颁发特别奖奖金2万元。据统计,这次总计颁出奖金16.3万元。
  三、和解撤诉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两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彭宇案件

6. 彭宇案的事实真相

对于调解结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事后经法院调解,他对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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