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电表要收钱吗?

2024-05-10

1. 申请电表要收钱吗?

你好,个人申请电表是需要缴纳相关款项的
申请装块电表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居民新装电表办理程序如下:
1、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亲自到供电营业窗口领取《用电报装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清楚,交窗口业务受理员登记。
2、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未及时办理的,可出具本人户口簿;无法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可填写《用电报装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加盖公章。
3、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二、是经窗口业务受理员审核居民提供的材料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存档。根据《用电报装申请表》安排现场查勘。
三、是负荷勘察人员到居民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核实用电需求,确定用电容量、用电性质、供电方式、供电路径、计量方式、计量装置配置等内容,制定供电方案。
四、是由业务受理员向客户发出供电方案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居民办理交费手续,施工人员装表通电。

申请电表要收钱吗?

2. 申请电表需要收费吗?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服务范围内的客户,
1、报装费用以产权分界确定,分界点前,办理用电报装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不需要收取费用;分界点后,涉及客户表后线路建设由客户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电工建设并承担费用,具体投资分界点问题需要以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为准,建议您直接与现场为您办理报装电表的工作人员沟通。
如需申请高可靠性供电,即有双电源及以上供电需求的客户,需按要求缴纳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2、如属于租户性质申请用电的用户,部分地区需采取电费担保或预付电费等方式。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3. 申请安装一个电表要钱么?

要钱的。
居民新装电表办理程序如下:
1、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亲自到供电营业窗口领取《用电报装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清楚,交窗口业务受理员登记。
2、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未及时办理的,可出具本人户口簿;无法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可填写《用电报装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加盖公章。
3、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二、是经窗口业务受理员审核居民提供的材料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存档。根据《用电报装申请表》安排现场查勘。
三、是负荷勘察人员到居民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核实用电需求,确定用电容量、用电性质、供电方式、供电路径、计量方式、计量装置配置等内容,制定供电方案。
四、是由业务受理员向客户发出供电方案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居民办理交费手续,施工人员装表通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章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
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申请安装一个电表要钱么?

4. 申请安装一个电表要钱么?

要钱的。
居民新装电表办理程序如下:
1、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亲自到供电营业窗口领取《用电报装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清楚,交窗口业务受理员登记。
2、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未及时办理的,可出具本人户口簿;无法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可填写《用电报装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加盖公章。
3、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二、是经窗口业务受理员审核居民提供的材料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存档。根据《用电报装申请表》安排现场查勘。
三、是负荷勘察人员到居民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核实用电需求,确定用电容量、用电性质、供电方式、供电路径、计量方式、计量装置配置等内容,制定供电方案。
四、是由业务受理员向客户发出供电方案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居民办理交费手续,施工人员装表通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章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
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5. 要如何申请电表?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服务范围内的客户,办理报装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用电户身份证明资料;
2、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3、交费资料;
4、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因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途径:
微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选择需要办理的新装业务类型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完成报装申请后,供电部门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完成现场勘查并收集办理资料后就可为您装表送电。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要如何申请电表?

6. 电表是怎么申请的?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服务范围内的客户,办理报装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户主身份证明;
2、用电地址物业产权权属证明;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如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供银行账号及账号户主身份证明。
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办理途径:
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选择需要办理的新装业务类型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背书合同》并确定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后提交即可。
完成报装申请后,供电部门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完成现场勘查并收集办理资料后就可为您装表送电。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7. 电表是怎么申请的?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服务范围内的客户,办理报装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户主身份证明; 
2、用电地址物业产权权属证明;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如办理银行划扣电费需提供银行账号及账号户主身份证明。
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办理途径:
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用电申请>选择需要办理的新装业务类型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背书合同》并确定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后提交即可。
完成报装申请后,供电部门将会安排工作人员与您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完成现场勘查并收集办理资料后就可为您装表送电。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电表是怎么申请的?

8. 电表不准,向供电局申请校验收费吗???

电表不准,向供电局申请校验是收费的,但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还应补退电费。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 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用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用户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企业应在七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户。
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并应按本规则第八十条规定退补电费。用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用户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扩展资料: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条 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用户为满足内部核算的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核能耗用的电能表,但该表所示读数不得作为供电企业计费依据。

第七十一条 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供电企业每年至少对上述比例或定量核定一次,用户不得拒绝。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供电营业规则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