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拘留了能不能拿着相关证件去证券公司查询账号呢?

2024-05-12

1. 老公拘留了能不能拿着相关证件去证券公司查询账号呢?

可以!前提是取得被羁押的当事人许可。
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或被行政拘留的人,是完全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流程:
1、配偶委托律师,配合公证处的公证员进入看守所或拘留所做全权委托查询本人民下证券账户公证。
2、配偶携带公证书去证券开户所在公司查询相关信息。

老公拘留了能不能拿着相关证件去证券公司查询账号呢?

2. 律师可以到银行查某单位的资金流向吗

  律师不可以到银行查某单位的资金流向。
  债权人律师无权去银行查询当事人的存款状况,“为储户保密”是银行从业人员的基本道德操守。公检法的工作人员确因办案需要,必须查询当事人存款情况时,也得持单位开具的正式介绍信并出示查询人本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才可以查询。

3. 问下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到公安机关查阅犯罪嫌疑人的案宗吗

由于案件只在侦查阶段,律师不能到公安机关查阅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案件材料,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所以,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问下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到公安机关查阅犯罪嫌疑人的案宗吗

4. 离职时怎样才能查到对方隐匿的财产

以下介绍三种实践中经常被当事人所隐匿的财产即调查途径: 调查银行存款 不善良的人是需要经过认识和交往才能辨认出来,夫妻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或事,情随境迁,等到某一天,你发现另一半以变得陌生,你可能会发现家里的财产情况也是模糊的。指望对方良心发现,在法庭上如实地坦白银行的存款情况是太过于感性了,因此,必须设法掌握对方名下的财产状况。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可能隐匿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查。此时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需要提醒的是,没有经验的申请人或律师只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这样就有可能使得对方隐匿掉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调查股票 如果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所开户,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到证券公司调查,找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或直接去开户银行打印股票交易的对账单。 如果不知道对方在哪一个证券公司开户,也没关系,只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就足够了,只是稍麻烦一些。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直接去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对方的股票交易明细。通过这两个公司,可以查到对方所有的股票交易纪录,但是如果想查到对方的资金账户情况,还需要在这两个公司查出对方的开户证券公司,再次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去具体开户的证券公司调查资金对账单。最后,将对方账户内的股票市值及资金账户余额查清。 调查房产 实践中,有些人背着配偶,在本市或外地又另购有房产,但对购房情况有意隐瞒或事后矢口否认,给主张权利的一方造成了障碍。如果一点都不知道对方购房情况,可以从资金流向上找。比如,对方的账户上在可能购房的某个时间点上有大额的资金外付,就有可能是直接付到房地产公司的。再比如,对方的某个账户每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缴纳房屋的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实践中多数情况是一方知道另一方大概购买楼盘的方位,比如某个小区,但不知道具体房屋的位置。这种情况下,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查找不失为一种快捷的途径。此时,可以聘请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查。

你只是离职为什么要查别人的财产呢

5. 请教法官、律师达人,案件执行时需要调查当事人的股票信息,需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股票开户信息,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证券公司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不能泄露客户的信息和资料的。只有当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带好相关的证件和公文书才能查询到的。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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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官网或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请教法官、律师达人,案件执行时需要调查当事人的股票信息,需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股票开户信息,

6. 律师可以查到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吗?

律师如何查被执行人财产
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十招
首先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资产(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被执行人的资产(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预付款;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商誉,著作权,版权等。
如何才能查清被执行人转移、隐藏的财产呢?法院执行人员人少案多,执行法院往往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人往往委托专业律师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卢海国律师作一个简单整理,以期给那些被执行难所困惑的债权人一点帮助。
1、从申请人处挖掘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有无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帐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律师应告知申请执行人举证不能的后果。即申请执行人若不能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会以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中止执行。告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先行扣留权。
了解被执行人的配偶情况:姓名、有无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情况,为追加被执行人做准备。
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以及已设置了担保或其他优先权的财产,也应当予以关注。
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
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
3、从被执行人处取得。
(1)套取:笔者在代理赴保定市执行案件时,因被执行人是一房地产公司,经查询工商档案得知被执行人旗下有一宾馆,我们便谎称是外地出差要在此住宿,以身上钱款不足为由,要求给我们一个账号,我们的公司直接打过来,总台服务人员经请示经理后,给我们一个账号,然后我们和执行法官赶到银行一查询,余额远远超过应执行款项,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成功返回石家庄。
(2)安排“线人” 进入被执行人单位。
(3)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帐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4)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车辆。
(5)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4、律师依法主动查明:
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等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5、积极协助人民法院调查和申请人民法院给律师签发财产调查令
北京、上海、浙江、湖南、重庆等省市的部分或全部法院已经实
行。 对一些不能核实或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调查的财产线索,作为代
理人应将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积极协助法院调查和执行。
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十招
第一招,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
第二招,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
第三招,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增值税帐户。
第四招,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
第五招,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哪个帐户交纳(适合被执行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
第六招,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帐户。
第七招,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帐户。
第八招,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帐户上。(此招防不胜防)
第九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帐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
第十招 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

7. 请问:律师办案如何去证券公司或深交所查他人的股票基金?如何去保险公司查他人的保险?

你是新律师吗?真不知你是怎么考取的?
律师无权直接向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查他人的个人隐私资料;只能向公安或法院、检察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有他们查询。

请问:律师办案如何去证券公司或深交所查他人的股票基金?如何去保险公司查他人的保险?

8. 律师可以跨省查询被告人得房产吗?

以下1、(3)说的很清楚,如果是外地的房产则应依据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查来实行,详见下面: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以及各个行业各自的规定,即使是律师,有权调查取证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小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境地。目前,律师可以通过二种途径调查收集证据,一种是可以凭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另一种只能申请法院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取的证据。
    1、凭律所介绍信及律师证调查
    目前,可以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调取到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公司的工商档案。
    现在大部分工商局都接受律师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查询公司的工商档案,极少的工商局会接受律师提供与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工商局能查询到的档案包括:公司设立资料、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东情况、公司出资情况以及公司的赢利和亏损情况等。对诉讼有帮助的资料,可以在工商局打印,工商局只收取打印的费用,北京工商局是二块钱一张,工商局会加盖工章,在诉讼中可以直接当证据使用,效力较高。
   (2)车辆档案。
    可以到车管所查询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主的信息、车辆的购买时间及金额等。
   (3)房屋档案。
    可以到房屋管理局查询的房屋档案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产权人信息等。如果律师单独前往,房屋管理局一般不会同意打印房屋的相关材料,但是如果当事人陪同前往,房管局一般会予以配合。
   (4)人口档案
   《民事诉讼法》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在被告情况不明时,需要去户籍部门去查询对方的相关情况。律师凭律师介绍信、律师证、委托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可以代为查询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的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2、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查。
    即法院向被调查单位出具调查函,由申请人的律师持令前往调查,以法院委托律师调查的手段向被调查单位取证。其实质就是,法院的调查,由律师出面前往。
    从实践来看,法院的调查令制度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是普遍采用的一种调查取证方式,也是较为有效的取证方式。对于一般的单位而言,都顾及法院的威力,一般都会配合取证。如果没有法院的威慑力而由律师前往调取证据,有时甚至连工资收入证明都不能收到。在婚姻案件中,调查令较多适用以下几个方面:
   (1)查询股票交易对账单以及股票资金对账单;
   (2)查询公安报警记录(但有的公安机关拒绝律师持令复印及摘抄,即只准看,不准摘抄及复印);
   (3)查询房地产资料的详细档案;
   (4)查询案件当事人的工资薪金发放情况;
   (5)查询医院涉案当事人的病历(如家庭暴力、性病治疗等);
   (6)其他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才给配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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