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犯什么罪

2024-05-11

1.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犯什么罪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就构成犯罪。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埋、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埋、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犯什么罪

2. 保险公司业务员欺骗客户贷款资金私自挪用资金

1...7月12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寿抚顺支公司一个险销售员因存在帮助客户办理保单借款、领取分红等方式哄骗客户将保单借款据为已有,已构成诈骗罪,共涉及投保客户5人,诈骗金额6.24万元,机构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涉案销售员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罚款6万元【摘要】
保险公司业务员欺骗客户贷款资金私自挪用资金【提问】
1...7月12日,辽宁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寿抚顺支公司一个险销售员因存在帮助客户办理保单借款、领取分红等方式哄骗客户将保单借款据为已有,已构成诈骗罪,共涉及投保客户5人,诈骗金额6.24万元,机构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涉案销售员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罚款6万元【回答】
2..遇到这种情况,在你有证据的情况下就要打电话进行报警,警察会立案处理。将他们绳子一发,这一点请你放心【回答】
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建议及时自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回答】
2022年5月25日经杨振光介绍(后简称杨),在东营西城平安银行四楼办理的车抵贷款,共计批款189600元,贷款流程如结束后于5月25号14:18分到账,后因账户限额,杨带领重回西城平安银行柜台办理取消限额业务,在此期间,杨在行内私自使用手机将全部贷款金额转入自己信用社账户。欺骗客户该笔贷款必须转入专用账户,才能正常使用,并告知次日转账。杨于了5月26号11点12分通过手机银行转回十万元,5月31号早上9点在信用社取现金两万元至此合计归还12万元整,至6月9日69600元也未归还,后经过平安寿险闫主任沟通6月9日收到杨69600元整。后续因杨振光私自操作转款的行为导致该笔贷款产生的违约和罚息等经济损失由杨振光一人负责,与贷款人无关。作为一名平安的业务人员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客户造成极大困扰,贷款人有权追偿贷款期间因转账延续产生的利息。【提问】
这个问题【提问】
你有这个权利追回偿还你的贷款期间延误产生利息,先协商,协商不成就走法律程序【回答】
这种属于那一类的案件到现在还没有到账【提问】
这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回答】
我这份协议这样写,让他签字对我有保障吧【提问】
他签字当然是双方认可的,是有法律保障的【回答】

3. 保险业务员私自挪用客户万能险帐户资金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业务员的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只要证据确凿,一定会被保险公司开除,并且今后都不得再从事保险行业,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你可以先打公司客服投诉这名代理人,要求更换代理人或者全额退保。要是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你满意答复,直接打保监会电话,对合众进行投诉,效果一般都会比较好,在不行就只能通过法院解决了。不要着急,无论是代理人还是公司未经过你授权私自挪用万能险保费,一定会受到严厉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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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私自挪用客户万能险帐户资金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4. 保险公司员工挪用资金

您好:员工挪用公款是挪用资金罪公司员工挪用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构成挪用资金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其侵犯的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其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对两罪进行区分,主要看他们的主体和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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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
涉嫌犯罪,可以报案处理,此外,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保险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怎么举报?

6. 保险公司员工挪用客户资金十万元,构成挪用资金罪吗?如何量刑?

构成挪用资金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第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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