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立案告知书

2024-05-24

1. 什么是立案告知书

法律分析:立案告知书即为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立案回执单说明已经立案了,立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立案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什么是立案告知书

2. 立案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公安局在你报警后,接受了你的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后,确定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且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公安机关办理立案手续。并且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审理,案件已经进入到司法程序了。
立案告知书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实施相关诉讼行为。如果法院立案之后,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你,立案通知书一般是指受理案件通知书,是给原告的,被告收到的是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受案回执说明你报过警。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3. 立案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就是报案人到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会给报案人提供的一个告知书,告知书上主要包括报案人相关信息、所报案件的类型和案情、案件的受理人员、报案人的联系电话和立案时间等。立案告知书就是已经立案的一个凭证,说明该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该案件会进入到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立案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4. 什么叫立案告知书?

法律分析:
立案告知单即为立案回执单。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决定书说明已经立案了,立案告知书,告知你已经立案了,主要是看里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5. 什么是立案告知书

立案告知书即为立案回执单。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立案回执单说明已经立案了,立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立案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一、受理了受案回执多长时间可以立案?
收到受案回执多久可以立案,需要看具体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于报案,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捺指印。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因此,受案回执是公安机关受到报案后出具的书面材料,具体多久立案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二、送达回执书的注意事项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在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同时附送报案笔录。办案人员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做好相应处理工作:批示“初查”的,要及时审查或进行调查,针对实际情况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或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或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批示“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开展侦查工作;批示“立为治安案件处理”的,交有关部门处理;批示“不立案侦查”的,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控告人;批示“移送”的,应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案部一式一份示例
填报(公章)门四交在份给制作该登记表的同时,应当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一份由受案单位存入诉讼卷,一份报主管部门,案件主办部门,一份交报案人收执。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什么是立案告知书

6. 立案告知书含义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立案回执单》,一般是给报案人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在民事案件中,对于原告来说,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被告来说,被告收到的是《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民事案件原告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查,接受了立案,会给出相应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开具诉讼费缴费通知书。案件立案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同时被告会收到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7. 什么是立案告知书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立案回执单》,一般是给报案人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在民事案件中,对于原告来说,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被告来说,被告收到的是《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民事案件原告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查,接受了立案,会给出相应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开具诉讼费缴费通知书。案件立案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同时被告会收到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什么是立案告知书

8. 立案告知书是指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立案回执单》,一般是给报案人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在民事案件中,对于原告来说,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被告来说,被告收到的是《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民事案件原告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查,接受了立案,会给出相应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开具诉讼费缴费通知书。案件立案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同时被告会收到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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