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不知怎么才能公积金提取的啊

2024-05-12

1. 衢州不知怎么才能公积金提取的啊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领取转账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衢州不知怎么才能公积金提取的啊

2. 衢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衢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类
1、购买住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4、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提取;
5、租赁住房提取;
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衢州公积金提取条件——非住房类
1、退休、离职提取;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3、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4、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3. 公积金在衢州要想提取,不知要哪些条件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在衢州要想提取,不知要哪些条件啊

4. 提取住房公积金电话多少

公积金电话:12329
以北京为例介绍提取流程
一、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
5、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6、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7、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
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8、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
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10、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11、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
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1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3、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4、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5、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
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居民身份证》
1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8、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9、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Step 1:用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
Step 2:公积金中心一次告知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Step 3: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Step 4:单位核实真实后出具证明,并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同时提供单位、个人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填写相关事项,同时加盖预留印鉴
Step 5:提取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工作中心人员予以审核
Step 6: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在申请人单位证明上签字
Step 7: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出具取款支票
Step 8:申请人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三、办理地点
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具体地点详见链接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四、办理时限
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现场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准予提取的,即时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以上资料来源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提取业务问答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5. 问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及有没有什么限制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多大,有没有限制规定呢?对于大多数的城镇职工来说享受公积金待遇是很普遍的事情,这也是国家和单位赋予每个人城镇职工的福利。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多大,是否可以无限制的提取呢,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存在着疑问。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按照原则来说它只能用在房屋的建设,装修,租房等方面,关于提取公积金的费用是多少,一般按照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来看,由于地域不同,经济情况有差异,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也是有很多不同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到公积金虽然是属于个人账户里面的资金,但是关于公积金的使用也是受到国家的调控的,它是属于专项专柜,仅仅是个人用于房屋建设,除了本人之外,子女和家人等都无法直接使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于一些事企业单位来说,在提取的费用限制上一般没有特殊的规定,只要是在正常的购买或者房屋建设的范围之内,一般都是可以突前的。个人公积金的账户余额的申请提取一般需要注意在提取时不可以全部提走,否则会被同时注销账号的。这个规定对于大部分购买者来说并不是很清楚,因为很多人第一次买房,希望能够用完善公积金里面的费用,所以在提取的时候需要注意,留下部分的余额在账务里面即可。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根据实际的支出来提取的,不过在提取的次数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按照我国公积金中心对于城镇职工的要求来看,只需要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果错过了或者还需要重新提取的话,只能选择明年再次提取,而账户的余额一般是要求大于当月需要支付的利息即可。这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投资保险来说很相似,收益比较大,也是可以用来做住房建设方面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在规定上虽然有所限制,但并不影响整体的使用情况,关于公积金的建立与商业保险的投资投保相比,很相似的。不过对于商业投保来说它的好处在于使用比较方便,而且可以使用很多方面,关于相关的介绍可以登录泰康官网或者拨打热线95522来了解。

问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及有没有什么限制

6. 办理衢州公积金领取,不买房怎么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在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电话号码

  可以打12329咨询相关业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在职提取住房公积金电话号码

8. 谁有关于提取公积金的咨询电话

可以致电12329咨询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