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银保监会:受疫情影响人群房贷可合理延期

2024-05-10

1. 最新通知!银保监会:受疫情影响人群房贷可合理延期

1月26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以下通知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通知详情
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20〕10号
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会管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全力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大员工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定期对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强化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适当调整工作计划和考核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和客户集中拜访。
二、保障金融服务顺畅。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提供替代解决方案。鼓励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在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加强线上业务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和可得性。
三、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疫区的支持,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要充分发挥银行信贷、保险保障、融资担保等多方合力,加强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四、强化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及企业的服务对接,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鼓励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提供更加优惠的金融服务。不得借疫情渲染炒作金融产品。
五、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2020年1月26日(此件发至各银保监分局和地方法人银行保险机构)

最新通知!银保监会:受疫情影响人群房贷可合理延期

2. 央行、银保监会召开重磅会议 再度聚焦楼市

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如此重磅的政策信号,或将提振地产股今日再次走强。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金融部门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金融机构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由部分房企引发的信用危机余震仍在。近期,关于多地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延迟、房地产销售和土地市场“遇冷”等消息诸见报端,舆论开始担忧房地产市场不稳会致房价大跌,一些城市甚至接连出台“限跌令”。此番金融监管部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表态,无疑给市场再次注入信心。亦有不少分析预期,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未来房地产信贷政策或有望迎来边际调整,主要是加强对有真实住房需求的“刚需”群体的按揭贷款保障力度,加快按揭贷款放款进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隔两天再度表态“两个维护”
释放积极信号
这是时隔仅两天,金融监管部门再度表态“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从29日座谈会出席人员的组成看,这次会议也称得上足够的份量和重磅,足见当前官方对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重视程度。
央行官网消息称,会议由央行行长易纲主持,央行副行长潘功胜、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肖远企出席,住房城乡建设部、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全国24家主要银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9月27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提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2009年一季度以来,房地产首次被货币政策委员会季度例会“点名”。
虽然央行上述“两个维护”的表态与此前住建部等几部委文件表述基本一致,但市场大多将之视为积极信号,央行发声后的第二天,A股房地产板块应声大涨。
昨日召开的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与央行27日的表态一脉相承。会议认为,近年来,金融部门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稳定,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强调,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持续落实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
保障刚需群体真实住房需求
房贷政策有望边际放松
受个别房企信用风险的发酵影响,9月商品房销售持续遇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9月份楼市供求指标继续降温,当前降温行情至少持续了4个月。撇去去年一季度数据,今年三季度为疫情期间行情最差的一个季度。价格指数方面,二三季度走势完全相反,降温特征很显著。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座谈会再次强调“两个维护”。会议要求,金融机构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业内普遍分析认为,从金融监管部门两次“两个维护”的表态看,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未来针对刚需群体的住房按揭贷款政策有望迎来边际放松,保障有真实住房需求的按揭贷款申请者及时获得贷款,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从多位银行基层人士了解到,进入下半年,按揭贷款额度较为紧张,贷款申请人一般都要排队等上数月才能轮上放款。另有国有大行总行资深人士透露,自年初实施房贷集中度管理以来,对按揭贷款来说,目前国有大行每年的按揭贷款余额新增规模较少,基本维持稳定。每家大行每月基本有800亿元-1000亿元的按揭贷款到期还款,这些额度可以移位再贷,投放给新的按揭贷款客户,但净新增规模较少,所以才会出现排队等放款的情况。
正是针对当前按揭贷款额度紧张的现状,有不少声音呼吁应适当放松按揭贷款投放,满足有真实住房需求的贷款申请者,以免房地产金融政策误伤“刚需”群体。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就对记者表示,今年各大银行在执行房贷集中度过程中,存在一些比较“粗暴”的做法,即把房贷集中度工作的达标看得很重,而忽视了对合理合规住房消费需求的保障。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从过热转向过冷的过程中,此次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及时发现市场新情况、新问题,务实高效、深入人心,对于四季度房地产市场有积极的作用。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认为,今年以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政策是促成房地产周期下行的原因,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信贷增速受拖累、地产行业信用风险加大等背景下,房地产政策不排除边际调整可能,但更大概率也是以支持首套刚需为主要方向。近期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事件增多,引发市场对房地产行业乃至银行业的担忧,风险处置也备受市场关注。要求“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可能指向信用风险较大的企业“保交房”的要求。
这一微妙变化预示按揭贷款腾挪空间增大
既然市场普遍预计按揭贷款政策有望边际调整,那么,在房贷集中度管理的硬线要求下,银行又能如何腾挪空间,提高按揭贷款的投放额度呢?
资产支持证券就是一个腾挪按揭贷款额度的方式。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表示,回顾本轮房地产融资政策调控的演化脉络,从“三道红线”到“两个集中度”,再到部分地区按揭贷款额度全面收紧,并严控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房地产融资在全面收紧的同时,也加剧了房企现金流压力。然而,近期住房按揭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RMBS)的重启,则是前期房地产融资政策的适度微调,该政策具有较强信号意义,四季度房地产融资紧缩态势有望得到缓和,按揭贷款投放预计将小幅提速。
王一峰表示,今年以来,央行一方面在发行端控制RMBS的注册备案额度和节奏,另一方面,二季度将RMBS投资端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统计口径。受此影响,RMBS每月发行规模逐月下降,5月份降至624亿,而6-7月份则为零增长。从8月份开始,RMBS出现恢复性增长,当月新增规模为314亿,而9月份发行进一步加大,截至9月24日,RMBS发行规模已超过800亿,创年内月度增长新高。RMBS放量重启标志着地产融资调控政策正在进入新的阶段。
王一峰认为,随着RMBS发行的重启,银行存在较强意愿通过RMBS的发行腾挪表内涉房类贷款额度,进而缓解集中度指标达标困境和信贷投放的资产荒压力。对于监管而言,放松RMBS发行也有以下好处:一是RMBS发行量可以精确控制,对房地产融资政策放松不算大幅度放松;二是RMBS发行为按揭贷款腾挪额度,避免了实质性放松“双集中度管理”。

原标题《再度聚焦楼市!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重磅会议,强调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何深意?房贷腾挪空间在加大》

3. 央行重磅发声!涉及房贷、降准等问题 注意这几点

4月14日,人民银行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一季度信贷社融数据,并回应房地产金融、人民币汇率、货币政策等热点问题。

央行表示,数据显示,一季度,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总量稳定增长;一季度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8.3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6636亿元。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降低实体企业的经营成本;3月,新发放的企业贷款利率为4.37%,比上年12月低8个基点。
当前,国内疫情发生频次有所增多,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但我国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下一步,人民银行将适时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详解一季度产业贷款投放结构特点
一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的结构数据被更多披露。4月14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今年一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8.3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了6636亿元,这是统计上的高点。
其中,3月末,全部产业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71.69万亿元,同比增长11.9%,比同期全部本外币贷款的增速高0.9个百分点。一季度,全部产业中长期贷款新增3.59万亿元,同比少增4215亿元。
阮健弘表示, 从产业贷款投放的结构上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持续高增长。3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29.5%。其中,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31.9%。
二是工业的中长期贷款增速较高。3月末,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长20.7%,明显快于全部产业的中长期贷款增速。
三是基础设施业中长期贷款的增长有所回落。3月末,基础设施业中长期贷款增长13.2%,比上月末低0.5个百分点。
四是出口相关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较快。3月末,出口相关行业中长期贷款增速31.8%,比上月末回升了0.6个百分点。
阮健弘表示,预计未来信贷投放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支持经济复苏。人民银行将继续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力度,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
此外,针对市场关心的长三角地区是否受近期疫情影响出现信贷投放收缩的问题,4月14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表示,今年一季度,长三角地区贷款增速高于全国。3月份,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人民币贷款分别新增1247亿元、3245亿元、3957亿元、1315亿元,同比分别多增222亿元、514亿元、1212亿元、391亿元。
阮健弘表示,3月末,人民币贷款的增速是11.4%,增量比年初新增了8.34万亿元,同比多增6636亿元。其中,长三角地区的贷款增速高于全国。按可比口径统计,3月末,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速分别为11.5%、14.9%、15.8%和13.7%。上海贷款增速比全国高0.1个百分点,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比全国高3.5、4.4和2.3个百分点。
新设两项专项再贷款 规模总计2400亿
按照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将创设科技创新和普惠养老两项专项再贷款。4月14日,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对两项新专项再贷款进行了介绍。
关于科技创新再贷款,孙国峰表示,人民银行将通过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该工具支持企业的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支持范围按照科技部和工信部现有标准认定,金融机构自主选择范围内的企业开展融资服务。该工具适用的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额度为2000亿元,利率为1.75%。
在操作方式上,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后,人民银行按期对符合要求的,贷款期限在6个月及以上科技企业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
关于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央行将通过该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普惠型养老机构提供优惠贷款,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面向普通人群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该工具推出初期先选取浙江、江苏、河南、河北、江西等5个省份开展试点,试点额度为400亿元,利率为1.75%。试点金融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全国性大型银行。
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标准的普惠性养老机构项目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与同期限、同档次LPR大致持平。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也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季发放。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
银行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等还款安排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受疫情近期多发、部分居民收入下降、房地产建筑营销活动受阻等因素影响,商品住宅销售额出现了下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也有小幅回落。但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资产质量整体较好,不良率长期维持在0.3%左右的较低水平。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风险情况,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资产质量整体较好,不良率长期维持在0.3%左右的较低水平。也就是说,每1000笔个人住房贷款大约只有3笔暂时处于不能正常还款的状态。从历史上看,我国个人住房贷款质量与就业、收入关系非常密切,反而受房价波动影响比较小,这与有些国家的情况有较大差异。
数据显示,我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万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约7万亿元,两项合计超过46万亿元,对应大约1亿笔贷款。
邹澜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居民收入受到短期影响,存在推迟偿还月供、重新安排还款计划的需求,银行从贷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于此类特殊情形,也需要有针对性的安排。因此,2020年1月,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其中明确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四类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从大型银行当时的实践来看,在疫情初期,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一度由0.29%上升到了0.37%;延期还款政策实施后,贷款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随着后来疫情缓解,居民收入恢复,贷款偿还很快恢复正常,到2020年末,不良率已经回到了0.29%的原有水平。”邹澜称。
今年以来,国内疫情多发,各界对延期还款的关注升温。邹澜表示,人民银行将持续关注疫情形势,指导银行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对于正常还款有困难的客户,要区分是还款能力,还是还款意愿的原因;要区分是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还是中长期还款能力,将延期还款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适当简化业务流程,聚焦重点客户群,因地制宜采取更大力度、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是针对零售业务链条长、客群多样化的特点,要加大各层级业务培训,完善客户服务体系,落实征信权益保护,畅通投诉维权渠道。
此外,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已售住宅项目缓建停工、延期交房,人民银行也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指导银行综合项目实际、借款人意愿等,依法依规妥善协商处理,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多城银行自主下调房贷利率
邹澜介绍,我国房地产市场区域特征非常明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的确定遵循因城施策的原则,采用了“全国-城市-银行”三层定价机制。
具体来说,全国层面,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房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这是全国都要遵守下限政策。人民银行各省分支机构则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全国政策下限的基础上,确定辖内每个城市的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实践中多数城市直接采用了全国下限标准。银行则根据自身经营和客户信用风险状况,在各城市利率政策下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每笔按揭贷款利率的具体加点数值。
因此,邹澜强调,近期房贷利率下调主要发生在银行层面。3月,由于市场需求减弱,全国已经有100多个城市的银行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情况,自主下调了个人房贷利率,平均下调幅度在20个到60个基点。部分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也配合地方政府的调控要求,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在全国政策范围内,下调了本城市首付比例下限和利率下限,这是地方政府、银行根据市场形势和自身经营策略做出的差别化市场调整,适应了房地产市场区域差异的特征。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配合地方政府履行好属地责任,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稳妥有序推动企业申设金控公司
自《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实施以来,近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金控公司设立许可已获批,目前还有三家已受理企业。央行宏观审慎局局长李斌表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重要目的是全面持续掌握整体经营状况,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稳健可持续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人民银行正按程序开展审批工作,并稳妥有序推动其他具备设立情形的企业申设金融控股公司。
李斌 强调,人民银行始终坚持监管初衷,在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过程中重点考量以下因素:
一是非金融企业应实质控制两类及以上金融机构,且所控金融机构的类型和资产规模符合规定情形。
二是拟设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东资质要合规,大股东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比较雄厚,经营规范、投资资金真实合法。
三是拟设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结构应当简单、清晰、可穿透,能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
四是组织架构健全,风险管理等制度有效,确保金融控股公司设立以后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健全的风险隔离机制、充足的资本水平等。
李斌表示,人民银行将持续推动具备设立情形的企业以申设金融控股公司为契机,摸清家底,推动金融与实业有效隔离,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实现对金融板块股权的集中管理。
“这有利于提升后续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监管的有效性,促进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形成跨机构、跨市场、跨业态的风险传染,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助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李斌称。
对增量高风险金融机构建立硬约束的早期纠正和限期整改机制
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表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高风险金融机构316家,数量连续六个季度下降,较峰值压降过半,金融风险处置进入了常态化阶段。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做好宏观和微观跨周期管理,争取走在金融风险曲线前面。
2021年四季度,人民银行完成了对439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央行评级。从整体上看,大部分机构评级结果在安全边界内(1-7级),资产占比约99%,全国高风险金融机构(8-D级)316家,数量较峰值已减少333家,现有316家高风险机构总资产仅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24家全国大型银行评级一直优良,资产占比70%左右,发挥了金融稳定的压舱石作用。
孙天琦表示,市场经济是有周期的,金融会随着经济周期起伏,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个别高风险机构。因此,既不要在经济上行期盲目乐观,也不要在经济下行期过度悲观。
在金融风险化解举措方面,孙天琦透露,央行针对增量高风险金融机构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和限期整改机制,将央行监管评级和早期纠正机制有序衔接,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要早认定早处置,认定要准、下手要稳、下手要快、下手要坚决。对评级良好的金融机构,探索建立科学的监测预警体系,对异常指标早发现、早预警,避免潜在风险演变为实质风险。
“2021年,金融稳定部门共发现有潜在风险苗头问题、个别指标出现异常的银行共274家,通过及时采取措施,推动了189家有序化解了风险隐患。其中,50%左右的机构在一个季度内就可以完成纠正。”孙天琦称。
对于存量高风险机构的风险化解,孙天琦表示,要安好既有政策和工作安排,严格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的主体责任,压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推动落实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孙天琦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不断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完善有效制衡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多渠道、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引导中小金融机构找准定位,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地方政府要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此外,针对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孙天琦表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定位于由中央掌握的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后备资金,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在常规金融风险处置中,主要由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依法依职责投入,不涉及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使用;在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等各方,依法依职责充分投入相应资源后仍有缺口的,经批准后,按程序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进行重大金融风险处置。
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随着美元指数不断走强突破100,人民币汇率能否保持稳定备受市场关注。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表示,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目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水平与上年末大致持平,市场在汇率形成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总的看,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
孙国峰表示,人民银行、外汇局在帮助外贸企业应对汇率波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避险产品管理外汇风险的规模同比增长59%,高于同期银行结售汇增速36个百分点,企业套保比例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至21.7%。
展望未来,孙国峰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坚持以我为主,主要根据国内经济形势把握好稳健货币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功能,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把握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同时密切监测国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稳妥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

央行重磅发声!涉及房贷、降准等问题 注意这几点

4. 央行重磅!2021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涉及房地产等

5月11日,央行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报告中值得关注的有以下要点:
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2021 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中期借贷便利(MLF)、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投放流动性,及时熨平春节前后现金投放、财政税收、季末等多种短期波动因素,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春节前不紧,春节后不松,维护市场预期稳定和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
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公众沟通,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引导货币市场短期利率围绕公开市场 7 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在合理区间波动,政策利率的中枢作用进一步增强。3月末,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为1.5%,比上年同期低0.6个百分点。
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随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深入推进,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显著提升,信贷投放保持较快增长,有力支持了经济恢复、稳中加固、稳中向好。3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186.4万亿元,同比增长12.3%,比年初增加8.0万亿元,同多增 6734 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80.4万亿元,同比增长12.6%,比年初增加7.7万亿元,同比多增5741亿元。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节奏把握适度,保持了支持实体经济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增强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后劲。
推动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序落地
2020 年末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出台后,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指导省级分支机构合理确定地方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督促集中度超出上限的商业银行制定过渡期调整方案。目前,信贷结构优化有序推进,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进入常态化政策执行和实施阶段。
房地产行业数据
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房价总体稳定。受上年低基数影响,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出现明显增长。3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4%和3.3%,涨幅较上年末分别高0.7个和1.2个百分点。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63.8%,两年平均增长9.9%;销售额同比增长88.5%,两年平均增长19.1%。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5.6%,两年平均增长7.6%;其中,住宅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8.8%,两年平均增长9.3%,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4.8%。
房地产贷款增速总体保持平稳。3月末,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含外资)房地产贷款余额 50.0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较上年末低 0.6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35.7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增速较上年末低0.1个百分点;住房开发贷款余额 9.5万亿元,同比增长5.8%,增速较上年末低2.4个百分点。

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于4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附加监管规定》从附加监管指标体系、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措施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附加监管要求,是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的一般性框架。
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
2021 年以来,人民银行积极做好金融控股公司行政许可相关工作,于3月31日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2号),明确由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董监高实行备案管理,规定人员任职条件和备案程序,并加强任职管理,防控关键岗位人员风险,规范兼职、代为履职、公示人员信息等行为。
深入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
召开全国主要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座谈会,加强政策指导,推动银行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切实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继续发挥再贷款的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作用,降低“三农”融资成本。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继续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政策。做好易地搬迁后续金融服务,研究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
着力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源投入
做好春耕备耕、粮食安全、种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开展农机具、大棚设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低成本资金来源。
有序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
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推动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处置取得关键进展和重要阶段性成果。恒丰银行改革重组方案顺利实施,锦州银行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工作基本完成,确保了关键敏感时期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加强外汇市场管理
加强非现场监督能力建设,继续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金融活动,重点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有力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第一季度,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661起,罚没款2.16亿元。
主要经济体超宽松宏观政策的后续影响和货币政策转向的风险需密切关注
2021年一季度末,美联储、欧央行、日本央行资产负债表分别较 2019年末扩张85%、60%、25%,主要是购买政府债券,2020年美国新增国债中超过一半由美联储购买。发达经济体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紧密结合,规模巨大,推动全球资产价格上涨,与实体经济相脱离,金融风险隐患不断增加,未来是否会通过主权债务风险、高通胀、汇率利率波动、股市债市估值调整等造成风险转移,需要密切关注。一季度美国长端利率上行引发全球金融市场震荡加剧,一些基本面脆弱的新兴经济体资本外流和汇率贬值压力上升。加拿大央行已在4月削减资产购买规模,未来若主要发达经济体释放明确的货币政策转向信号,可能产生外溢效应,进一步放大全球跨境资本流动的波动。
全球通胀水平可能继续升温
全球经济回暖拉动大宗商品和原材料需求走高,加上流动性环境极度宽裕,国际大宗商品如铁矿石、铜、原油、大豆等产品价格上涨较快。叠加去年低基数效应,未来一段时间全球通胀指标的同比读数可能会普遍趋于抬升,进一步推升通胀预期。
中国宏观经济展望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呈现稳定恢复态势,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第一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18.3%,两年平均增长5.0%,经济运行开局良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我国经济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增多。
也要看到,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我国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
物价走势总体稳定,不存在长期通胀或通缩的基础。
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
一是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二是落实和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
三是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四是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五是加强金融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市场风险。
六是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优化金融供给。
七是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

5. 楼市大事件!央行、银保监会联手发文,48万亿房贷市场迎巨变?

关乎楼市的又一大事来了!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这是继前不久监管部门出台“三道红线”房企融资新规后,房地产金融政策再出重磅新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综合考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撰文指出,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要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制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以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从宏观角度看,《通知》旨在落实“房住不炒”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利于优化资金配置,减少资金过多的进入到房地产领域。从银行体系看,利于降低房地产体系可能给银行业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风险,正如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房地产贷款占比太高会也会给银行带来风险。此外,《通知》对不同类型银行、不同区域实施差异化管理,意在引导不同银行进行差异化发展,如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中小银行的占比上限要低于大行,体现出监管希望地方中小银行回归本源,更多支持当地实体经济的政策意图。
分档设置上限水平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央行、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管理要求的设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业务现状及未来空间。同时,为体现区域差异,确定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可以有适度的弹性。管理制度还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管理要求以法人(不含境外分行)为单位设定并执行,对全国性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不单独设定要求。

《通知》规定,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对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同时,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届时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将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新增房贷增速将受影响
实际上,今年以来,就有一些银行进一步放缓了新增房企开发贷增速。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此前了解到,有银行压缩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投放规模,还有银行部分区域性分行因仅用半年时间就把全年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额度用完,使得后续该地区新的个人按揭贷款投放要靠存量移位再贷。
央行数据显示,2020 年三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 48.83 万亿元, 同比增长 12.8%,比上季末低 0.3 个百分点,连续 26 个月回 落;前三季度增加 4.42 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 27.2%,比上年全年水平低 6.8 个百分点。
曾刚表示,从分档设计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水平看,预计超出上限的银行不会太多,总体看对存量房地产贷款来说,调整的压力较小。但《通知》的主要影响是未来的新增房地产贷款增速会受限,例如,前几年个人房贷增速显著高于平均贷款增速,对于接近上限或已经超标的银行来相关贷款的新增投放增速会放缓。
央行有关负责人也表示,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指标对存量房贷的调整压力并不大,因为只要银行保持现有房贷余额不变,随着分母的贷款余额总规模不断提升,该指标自然会下降。但对于接近上限的银行来说,该指标就会影响其新增房贷投放规模,这意味着未来部分银行的新增房贷增速和个贷增速不能超过平均贷款增速,否则相关占比还会进一步提升。”曾刚称。
银行需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
当前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过渡期业务调整方案;符合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央行、银保监会将密切监测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对异常增长的,将督促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校正。
具体来看,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稳妥有序整改过渡,充分考虑不同银行的情况不同,《通知》提出,业务调整过渡期结束后因客观原因未能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央行、银保监会或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评估后认为合理的,可适当延长业务调整过渡期。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上述负责人称。
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出台个人住房贷款自律公约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已正式印发《北京市银行业协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公约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七个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同时也对银行开展的关于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的做出了自律要求。
针对公约出台的背景,北京市银行业协会表示,目前北京地区会员银行开展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主要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自北京市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出台了多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调控政策,但各家会员银行对政策的理解不尽相同,造成部分银行在政策执行尺度的掌握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二是,近年来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的市场占比逐年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交易中成为关键环节,个别银行为争揽客户而向中介“返点”、“返费”的现象死灰复燃。
在统一房贷政策尺度方面,《公约》规定:住房贷款记录不区分本市、非本市;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对首付款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审核,不得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挪用其他个人类贷款资金或信用卡融资用于支付首付款;涉及一手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其所购房屋必须是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必须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在涉及“返点”、“返费”问题方面,《公约》规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机构(含关联机构)及工作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财物从而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并明确规定:支付或变相支付佣金、介绍费或其他性质类似的费用;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服务,或出租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替其支付、承担应当由其自己承担的支出或费用;以超出正常价格或不合理方式等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租用其办公场所或渠道(含线上、线下)向购房客户营销本行业务等方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公约》的出台得到了业内银行的广泛支持,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部分银行表示,《公约》的出台有助于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从而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

楼市大事件!央行、银保监会联手发文,48万亿房贷市场迎巨变?

6. 六大行回应房贷延期还款政策,具体是如何回应的?

六大行回应房贷延期还款政策,具体是如何回应的?满足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条件的四类人员,可申请房贷延期还款。疫情期间房贷可以延期的。为了配合防疫工作的进行,根据人民银行、证监会、财政部、外汇局和银保监会发布的相关通知显示,如果因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以延期归还房贷。用户可以向房贷借款银行提出房贷延期申请,客服人员会进行信息登记,然后会对借款申请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用户会收到房贷延期的结果。

另外,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即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在借款人资金有困难的情况下是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的。不过在申请延期时一定要提前办理,一般需要借款人提出申请,银行批准后才能延期。而且在办理延期时一般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就是原借款年限加延长年限时间。

房贷出现不能按时归还时要提前向银行说明,防止时间过长导致产生过多的罚息,还有就是逾期记录会上征信,个人征信变不良以后会严重影响以后办理各种贷款,再次办理贷款时银行会拒绝。房屋贷款的时间是可以延期更改的。比如,你刚申请按揭贷款是20年;后面你又想更改为30年,来缓解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其实是可以到银行更改的。但是不是每个银行都愿意给你改。满足条件的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

7. 疫情房贷可以延期还款吗?

会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1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部分内容:“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可以得知,在疫情期间,满足条件是可以申请贷款延期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疫情房贷可以延期还款吗?

8. 2021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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