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落后原因分析

2024-05-19

1. 保险业务落后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是:一是中国保险业还不够发达,人们的保险意识不强;二是保险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比较低,在人们心中形象不够好;三是保险业务营销模式或者手段比较落后,人们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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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落后原因分析

2. 人寿保险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不过因为给的编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需要,内部也向社会招聘了一些人员(不包括营销员)。至于那个内勤工作待遇好不好说,因为现在都和工作挂钩。还有现在那个工作都是要求有业务技能的。核保需要业务技能强,如果核保不严,会给以后的给付带来很大的隐患;理赔员需要素质高、品质高、技能强的人员。有编,则属于上级公司核定工资,而且其工资纳入公司核算;内招人员的工资发放渠道由本公司确定,但是对本人没有多大的区别。保险公司的钱不好赚,除非你有很硬的关系和分到一个很轻松的岗位,比如人事部,团险或中介的二级部等,个险部最没搞头,累死人!内勤有编制当然好了,有编制的福利要比没编的好得多。部门方面嘛,保险公司有很多部门,主要是看你进的大方向,是财产险、车险、寿险还是健康险,健康险相对来说要差点。内勤当然做讲师有前途,不过压力大,如果有编的话就属于事业编了,待遇不知道是普通员工的多少倍了,一般的内勤一个月只有600块。如果你有五金一险和其他福利补助那就肯定是劳动合同了,属于正式员工了。你关系还真蛮牛的,还可以自己选择想进的部门啊,如果真这样那就是事业编赖。保险公司内勤分正式编制和劳务派遣两种,后者就是常说的临时工。(有些大的外勤营业区部也会招一些文员,对外也称“内勤",不过相当于外勤的助理,与保险公司之间没什么关系,是业务员自己招聘的,一般不签合同)各家保险公司正编内勤和内勤临时工比例大概在2:1~4:1,大公司临时工多些,小公司少些。像国寿这种公司很少招在编正式工。正式编制签劳动合同。外勤和临时工签代理合同。正式编制肯定有五险一金,临时工一般三险,较好的给交五险。前线讲师组训比较有前途。后援二核保费比较有前途。共同资源很难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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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寿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全球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不断上升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保险市场的不断成熟,全球保险市场的消费需求持续增长。2019年,全球保险费增长4.4%,创下了四年来的最大增长,这一增长主要是由寿险增长推动。据Allianz Research数据,2015-2019年全球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不断增长,2019年达到2.4万亿欧元。

据Allianz Research数据,2019年,全球保费收入总计3.906万亿欧元,其中寿险2.40万亿欧元,占比61%,寿险是占比更高的险种。

2020年受疫情影响,其经济衰退将是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Great Depression)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但也将是短暂的。全球寿险保费在2019年增长2.2%之后,受疫情影响,2020年保险需求将大幅减少;据瑞士再保险数据,全球寿险保费将收缩6%。在寿险中,由于利率普遍且较低,受影响最大的险种是储蓄型产品。
非寿险部门的情况会更好,预计2020年全球保费在2019年增长3.5%之后将大体持平,下降约0.1%左右。非寿险业务表现较好的一个主要原因是,COVID-19危机发生时,该行业的费率正在上升,由此支撑了保费的增长。海运、航空和信贷等贸易和旅游相关保险业务的保费将受到最严重的冲击。房地产和医疗业务将更加稳定。商业险种的费率上升将提升非寿险业的盈利能力;新冠肺炎疫情提高了公众的风险意识,这将促进多个险种的长期保费增长。

中国成全球保险市场中坚力量
分区域来看,据瑞士再保险数据,2019年发达国家寿险保费增速约为1.3%,预计2020年发达市场的总保费(寿险和非寿险)将下降4%,其中寿险保费收入下降8%。新兴市场2019年寿险保费收入增长5.6%,2020年保费收入增长1%,寿险保费收入则持平。

据瑞士再保险数据,中国将引领新兴市场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中坚力量。2019年中国寿险保费收入占全球份额达11%,增速达6.7%,超过新兴市场5.6%的增速。在2020年的经济危机中,中国的寿险公司处于相对良好的状态。2020年中国寿险保费预计平均增长约2%,2021年将升至接近10%的水平。
主要原因包括2019年,中国进一步放开了寿险行业,将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提高至51%。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BIRC)证实,中国将在2020年取消对外资参股寿险公司的所有限制,自2020年1月1日起,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
另外,COVID-19对人寿保险的影响好坏参半。一方面,经济放缓和严格遏制措施的实施阻碍着代理商销售的主导渠道,但需求将受益于风险意识的增强和对保护产品的日益关注,因为金融市场的波动正在削弱储蓄产品的吸引力,从而转移至保险产品中。并且,保险公司正在迅速采用数字渠道取代面对面销售,并加快产品开发,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保护需求。

——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人寿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4. 人寿保险业竞争现状

一、中国保险业现状: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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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寿保险的行业现状

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保险业取得了高速的发展与惊人的成就。但是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和2011年欧债危机引发的后危机时代经济下行,保险行业增速也出现了明显下滑和停滞,原有被高速发展掩盖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开始也显现:销售行为受到质疑,保险机构盈利下降,保险资本普遍不足,保险成本上升增员困难。如何在新环境下,重新认识保险本质、进行创新和管理保险风险,是摆在各个保险公司面前的问题。未来保险业的发展方向究竟如何呢?关于这点,我们可以从保险本质、风险管理、保险创新和保险监管四个方面来思考。就保险本质而言。保险业本质是管理风险的行业,保险业的经营正是通过承担客户转移的对死亡、健康、疾病、养老、财富等不利变化的担忧,对风险进行经营管理,从而获得合理的利润。保险本质决定了保险业和保险产品的基本定位。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中可以看出,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已经开始偏离了保险本质,正是因为这种偏离,导致了寿险业的一系列问题与风险。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能偏离其本质,所以现阶段回归保险的本质是寿险业的内在需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要求它们的保险产品不能偏离“保障”的根本方向,要求保障成分在产品中占主导地位,要求保障性的保险产品在保险业务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对于投保人来说,这要求他们重视保障意识,不盲目跟风。但这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我们非常认同陈文辉副主席所提倡的“风险保障+适度理财”方向。万能险与投连险本身并不是坏产品,但过分被吹捧就导致了目前市场上的混乱状况。我建议监管机构制定一些关于保障型与投资型产品的适当销售比例的指引,以规范各公司的健康发展。就风险管理而言。如同银行业的巴塞尔协议,欧洲保险业目前正在向风险评估基础上的偿付能力管理发展,通过关注每一笔资金的风险,进而了解运营风险和其财务风险,并从各个层面进行比较,如信用风险、资产风险、股权风险、长寿风险、财产风险或者伤害风险等,从而评估经济资本的效率和整体风险状况。针对目前国际金融形势和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我们认为保险公司管理的核心在于产品定价、流动性、公司运营和资产负债管理,也是风险管理的重点。产品定价方面,考虑相关的经济风险也很重要,投资、利率、通胀风险、信用违约和退保等,这些都会对产品定价产生重要的影响。流动性管理方面,保险公司的一项最大风险来自于流动性,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破产更多来自于短期的流动性紧张,而不是资不抵债,对保单失效和退保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运营层面上,对负责运营或者监管而言,人寿保险的一个关键风险来自于客户的行为,即客户是否会退保?产品本身是否促进、禁止或限制了这种行为?如果我们有很好的产品、很好的价格和信用评级,但是客户可以随意并免费退保,这样一来就增加了退保的可能性并给我们带来风险,而且随着大众传媒和信息渠道的传播,这种状况给业务带来的潜在风险可能正在加大。最后是资产债务匹配,如果不能把那些长期资产和长期债务很好地匹配起来,很明显将面临着较大的利率风险,最终会损害股东和客户的利益。监管机构目前在研究欧洲SolvencyII制度的引进,我觉得这是重中之重,一定要谨慎以对。要知道目前寿险业大部分产品为含保证的分红型产品,SolvencyII在对保证类产品的资本要求是非常不客气的,稍一不慎将会冲击到整个行业的稳定性。就保险创新而言。应大力发展保险创新,这里的保险创新不仅仅指保险产品的创新,更包括保险经营方式创新、保险销售渠道创新以及保险服务创新等内容。从我国寿险发展来看,无论是以个人代理为标志的营销体制创新、以投资分红产品为标志的产品创新,还是以银行保险为标志的销售渠道创新或者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标志的资金管理体制创新,保险业每一次大的创新,都给行业发展带来大的飞跃,促进寿险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因此,无论是政府、保险公司还是公众都应该对保险创新持鼓励支持态度,保险公司尤其需重视自己在保险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要牢牢把握中保险创新中的主动性。保险公司在保险创新的过程中,应注意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看到客户需求的差异性。我国城乡发展、东西部发展“二元化”特征比较突出,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人民群众的寿险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专门化的特点,这对我国保险创新提出了挑战与要求,只有最能体会客户需求、最为消费者群体广泛接受的保险创新才是成功的有效的创新。此外还要紧跟市场变化,特别要研究宏观经济、利率变化、资本市场环境、居民收入结构、社会年龄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最后,就保险监管而言。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必要的补充,定位是十分重要的。基本保险保障职能和商业保险职能,在服务大众和社会上,应该有明确的分工和合作。社会保险提供最基本的保险、医疗和养老等基本风险需求,而商业保险有利于鼓励企业家的创新,转移风险,帮助社会进行储蓄和投资,作为社会保险的有利的必要补充,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和社会稳定。社会基本保险如承担商业职能,将导致国家长期的入不敷出,而商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职能,亦将影响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毕竟保险企业经营是现代企业行为,是以获取合理的收益满足股东需求为宗旨的。所以,保险监管应合理定位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特性,把强化保险公司治理结构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监管的主要职能,并把握保险监管的适度性,过于宽松的监管会丧失监管的有效性,不能有效控制管理保险业的风险,而过度管制则会抑制了保险创新和保险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的发展。此外,保险监管还应推进合理的市场竞争,为保险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减少对保险企业进行不必要的干预,为保险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总的来说,保险监管应更多的在提供更公平的环境、提供合理的竞争环境、规范企业的不良行为和避免过度承担风险等方面进行管理。虽然目前保险业面临困难,有部分的从业人员甚至对保险业发展产生相当的悲观情绪,但我们仍倾向于认为仍是发展中面临的问题,需要以发展的眼光来解决。2011年的放缓给保险行业一个警醒,从侧面反映了目前我国保险业高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重新思考的机会,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增长放缓,保险业一定会换来未来的更稳定、更具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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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的行业现状

6. 人寿保险队伍现状分析

一、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尽管保险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与国民经济发展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1、保险市场正确需求不足和错误需求泛滥同时并存。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人对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认为自己不会发生事故、或者认为保险公司是赚钱为目的,保险实际并没有什么好处,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是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手段,对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与财产风险认识不足,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这导致对保险的正确需求不足。同时,很多人又错误地认为保险可以赚更多的钱,可以令人暴富,或者把保险单纯地当作投资手段,忽视了保险产品的本质特征。2、保险市场有效供给不足。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少、垄断程度高、保险商品少,且不对路。目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总共不足100家,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占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0%—80%,其余保险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仅为20%左右,这说明中国保险市场属于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由于垄断程度高、有效竞争不足,导致险种少、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质量低劣。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过剩。3、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我国保险祛律法规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基本涵盖了保险合同行为、保险经营和监管的各个环节。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建立了适应我国保险实践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险监管机构的严格执法对于规范保险经营行为、提高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有利地推动了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我国保险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为:(l)法规体系的层次不高。我国目前仅有一部保险法律,大量指导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的规范属于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低层级的法规影响了对保险市场进行规范的权威性。当与别的相关法律发生冲突时,就不能适用专为保险市场制定的法规,这将影响到保险市场的调整。(2)部分法规不能适应保险市场创新和发展变化的需要。目前,针对保险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特别是对保险市场的日新月异的业务创新,缺乏预见性,有时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随着保险业内外情况的变化,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保险实际的需要,与保险市场发展相脱节,一些新的保险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定,原有的相关规定需要加以修改。(3)部分法律法规与上位法相冲突,比如某些监管方面、市场准人方面的规定,实际上与保险法或其他法律相冲突。监管部门存在扩权冲动,导致保险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存在障碍。同时,一些法律法规过于教条,缺少可操作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节。4、市场竞争不充分。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普遍现象,为了达到快速增长的目标(有些保险公司制定发展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很多保险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通过高返还、高手续费、提高保障范围等手段在市场上争揽客户。这种不计后果的竞争行为不仅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日益加大,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5、保险市场主体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很多保险公司虽然重视服务,但服务质量不高,企业与客户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在服务内容、形式、方式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其次,公司违规现象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保险公司擅自提高或降低费率,扩大承保责任,增加无赔款返还,超规定增加保险代理手续费,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开设新的保险品种。再次,资金运用情况不理想。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资金运用机制简单,以银行渠道为主。19%以来,迫于通货紧缩及其预期的压力,中央银行连续8次降息,银行存款年收益率只能保证在2%—3%左右的水平,而许多寿险公司前些年推出的保单回报率却高达9%左右,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形成明显的利差损(保费收人与资金运用收益率)。资料显示:2002年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低于2000年的3.59%和2001年的4.3%,2003年保险公司总资产中银行存款高达50%。6、保险中介市场发育不足。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规模、市场地位等都处于起步阶段;保险中介市场目前发展还很不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过低,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应有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的发挥等等。尽管近两年我国保险中介队伍迅速扩张,但市场现存的不和谐现象仍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在发展中寻求突破也成为当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据统计,我国保险业务来源有74.5%是通过保险中介,但主要是通过保险营销员和银行等机构的兼业代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占有率较低。其中,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在财产险业务来源中占有的比重还不足3%,寿险所占比重则更低,而在西方一些保险业较为发达的国家,这一比例已接近80%。另外,保险中介自身发展的不规范和创新力度的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方面,我国有些保险中介机构还存在擅自扩大承保范围等不规范的现象,理赔时公估机构很难站在中立的角度,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手续费结算不规范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给保险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中介机构涉足的业务大多与保险公司的业务重叠,中介机构对新领域开拓力度相对不足,市场定位不准确。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1、加强对保险业的正确宣导。保险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真正走进人们生活的时间还很短,加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整体教育水平比较落后,人们风险意识不强,有的还没有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对国家、组织的依赖意识中摆脱出来,没有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意义和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同时,由于部分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出于利益驱动,对保险业、保险产品做了一些虚假宣传甚至有意误导,很大一部分人又往往把保险产金融与投资就会产生许多纠纷,保险市场秩序因此被扰乱。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加强对保险业监管的前提下,治本性的措施在于提高全社会对保险的正确认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业、社会各界都要加强对保险相关知识的正确宣导,充分说明保险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特征,澄清对保险的错误认识。在加大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高人们对保险误导和欺骗宣传的辨别能力。2、促使保险企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由于在信息缺乏披露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很难对保险公月的财务实力·资信等级、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发展前景做出正确的评价,这样出现被保险人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需求者披露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条款的详尽信息(尤其是新型寿险产品)。同时保险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保险行业内部信息的公开,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包括代理人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库,以利于社会查询。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是同某种持久性的丽占有分不开的,而该种网络是大家都熟悉的,得到公披露的方式:(l)建立公开的信息载体,如报纸、网站等,由监管部门发布行业内部的一些信息;(2)建立规章制度,引导保险企业定期通过媒体披露企业的动态;(3)建立完善的评级制度,促进设立评级机构,对保险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稳健性、经营管理和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外公布。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保险市场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完善的保险法规体系是一国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通过立法,使我国保险机制在建立的初始阶段就纳人法制化的轨道,以实现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的规范操作和健康发展。目前,针对我国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违规操作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需要尽快出台《中国保险监管基本法》、《保险信用评估法》等保险监管法律体系,从而使我国的保险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保险信誉机制发挥作用。4、重建保险市场的社会诚信。保险合同是涉信合同,对诚信要求很高。目前,国内整体社会信用文化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诚信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从而在各个层面上掀起了重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浪潮。从市场经营的本质去理解,信用或诚信其实是一种“社会资本”,后者的含义是指实际或潜认的一种体制化的网络。显然,按照这一定义,诚信所具有的特征应该是一种得到社会化公认的、较长期的、但又需要不断进行维护与投人的资源集合体。在以贯彻“最大诚信”为首要原则的保险业中,诚信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保险业经营的一种竞争力要素,即内嵌在产品服务之中、基于共同利害关系的取向而将给公司经营带来持续利润源的一种投人。我们以保单的交易事项为例进行分析,投保人购买的是一种承诺,用现在确定的支付(保费)来换取未来不确定事故发生时的给付(保险补偿)。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可以保障其交易合法性的依据在于保单这一契约,保单法律契约的背后,尤其是跨越相当长时间段的交易承诺赖以实现的基础就是其中内嵌的社会诚信资本要素。显然,在诚信这一社会资本要素的维持过程中,它所依附的一个体制化网络的有效运营包括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经营机构与广大保险利益相关人的不断投人与精心维护。这种投人既包括法律与政策威慑下的影响,也融合了各种社会习俗的良好秩序与氛围,甚至包括社会观念与意识的普及。5、规范保险中介市场。提高保险市场集约化经营的程度。集约化经营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工。首先要加大各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力度,借鉴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转变业务经营观念,逐步将那些应由保险中介公司承办的业务剥离出来,交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去做,如英国,独立的保险经纪公司有3000多家,各种直接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达7万多人。在美国,保险经纪公司有170多家,独立经纪人控制着保险市场份额的巧%左右。在美国和日本,保险公估人经营的理赔和承保公估业务占整个保险人理赔和风险评估业务的80%以上。在我国香港,其所占比重更是高达90%以上。这样何以加快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的步伐的经济发展么势,以适应专业化经营和社会化分工,为保险中介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其次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化优势,设身处地地为保险公司着想,经常给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的培训,将风险发生的事故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欢迎和接受保险中介公司,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做到这一点要加强中介机构人员的素质培养,经常地进行政治道德教育,同时做到切实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利益着想。6、规范保险监管程序,制定科学的监管内容。保险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一样,监管的意义比其他行业和市场要显得重要得多。在我国,保险业的正式监管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直到1998年才正式成立,此前的监管职责一直由央行承担。由于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成立的时间短,监管经验和对保险市场的认识并不充分,加上监管机构的行政化、官僚化意识还很浓,存在着监管程序不规范、监管内容不科学、不适应保险业这一新兴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等问题。另外,某些监管机构和部门还存在权力泛化的倾向,对保险市场的一些没有必要监管的问题抓住不放,给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同时,某些监管内容陈旧过时,客观上使保险市场不得不采用迂回、甚至违规的办法进行回应,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另外,对应当及时发现和监管的问题,目前的监管有时并不到位,也使得保险市场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正确解决,留下风险和隐患。因此,应当下大力气研究制定规范的监管程序和科学的监管内容。比如,可以考虑根据目前的保险市场现状,将偿付能力监管和行为监管一起作为监管中心,并由此出发来设计监管程序、制定监管内容,使监管程序规范化,监管内容科学化,既可以约束监督者,又使得保险市场能够对监管有明确的预期,从而调整市场运行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监管内容的研究,确保监管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能够促进保险市场规范运行和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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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人寿保险经营分析报告

1,投资银行和投资人寿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投资人寿保险是长期投资,银行则是中短期。2,纯粹地从理论上研究,比较投资银行和投资保险的利益非常困难,也不客观。因为投保人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要考虑的因素复杂多样,而投保后的风险更是不能预测。3,计算分析过程:在市场经济中,投资方式纷繁,其中,保险与银行储蓄属于安全性相对较高的投资,且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灵活投资。前段时间,温州各保险公司又相继推出各类分红型保险,掀起了不小的热潮。分红保险除了保证保险条款列明的保障利益外,投保人还有机会分享到保险公司经营该产品所产生的利润。但不少人还是对此初出茅庐的险种有所顾忌。一方面,银行的利率总是低于保险的利率,存款还要扣除利息税,而保险不扣税,因而保险有明显的优势,但另一方面,买保险要扣除人员佣金,赔偿金等费用,而银行存款则无成本支出,因此哪种划算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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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经营分析报告

8. 人寿保险中一般会存在的问题有

存在的。不过因为给的编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需要,内部也向社会招聘了一些人员(不包括营销员)。至于那个内勤工作待遇好不好说,因为现在都和工作挂钩。还有现在那个工作都是要求有业务技能的。核保需要业务技能强,如果核保不严,会给以后的给付带来很大的隐患;理赔员需要素质高、品质高、技能强的人员。有编,则属于上级公司核定工资,而且其工资纳入公司核算;内招人员的工资发放渠道由本公司确定,但是对本人没有多大的区别。保险公司的钱不好赚,除非你有很硬的关系和分到一个很轻松的岗位,比如人事部,团险或中介的二级部等,个险部最没搞头,累死人!内勤有编制当然好了,有编制的福利要比没编的好得多。部门方面嘛,保险公司有很多部门,主要是看你进的大方向,是财产险、车险、寿险还是健康险,健康险相对来说要差点。内勤当然做讲师有前途,不过压力大,如果有编的话就属于事业编了,待遇不知道是普通员工的多少倍了,一般的内勤一个月只有600块。如果你有五金一险和其他福利补助那就肯定是劳动合同了,属于正式员工了。你关系还真蛮牛的,还可以自己选择想进的部门啊,如果真这样那就是事业编赖。保险公司内勤分正式编制和劳务派遣两种,后者就是常说的临时工。(有些大的外勤营业区部也会招一些文员,对外也称“内勤",不过相当于外勤的助理,与保险公司之间没什么关系,是业务员自己招聘的,一般不签合同)各家保险公司正编内勤和内勤临时工比例大概在2:1~4:1,大公司临时工多些,小公司少些。像国寿这种公司很少招在编正式工。正式编制签劳动合同。外勤和临时工签代理合同。正式编制肯定有五险一金,临时工一般三险,较好的给交五险。前线讲师组训比较有前途。后援二核保费比较有前途。共同资源很难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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