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需要公示吗

2024-05-20

1. 行政处罚需要公示吗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行政处罚结果是需要在网络上进行公示的,当然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不予公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本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会同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本系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网上公开: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网上公开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六条 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

行政处罚需要公示吗

2. 行政处罚不公开的情况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不公开的情况:(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四)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网上公开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3. 行政处罚是否公开?

行政处罚要公开。行政处罚的原则之一就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必须公布;如果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行政处罚是否公开?

4. 行政处罚不公开符合规定吗?

我国行政处罚种类多、幅度大,执法机关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更需要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执法。而防范行政执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不仅需要对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规定,把“执法权”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而且还需要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布,把“执法权”放在“阳光”下晾晒。执法程序的制度化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化,既是预防、遏制行政执法权滥用的“校正仪”和“防腐剂”,同时也是社会民众对公权力阳光运行的期待。事实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是腐败滋生的种子,而行政处罚信息不透明,又是腐败滋生蔓延的温床。为此,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使行政执法权处于社会监督之中,会掀开行政执法营私舞弊“暗箱操作”的盖子,戳破腐败滋生的掩体,给行政执法者套上紧箍咒,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
1、第二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网上公开: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网上公开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3、第六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
4、第七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下列内容: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
(三)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5、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作出说明。
6、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执法机关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实施公开的行政执法机关予以更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7、第十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主要以互联网为载体,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一般可维续5年。当然如果对行政处罚结果有变更的,行政机关也会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公开信息并在20日内作出重新的信息公开,同时对其变更原因作出解释。
或者需要公开,是由行政法律所明文规定的,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处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公开,将会影响其日后的生活,故而若是处罚主体是未成年人,一般不会公开,对于那些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也不会被公开。

5. 行政处罚不公开符合规定吗

符合。有些需要公开,是由行政法律所明文规定的,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处行政处罚的主体,若被公开,将会影响其日后的生活,故而若是处罚主体是未成年人,一般不会公开,对于那些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也不会被公开。
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
1、第二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内容。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予网上公开: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省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认为不适宜网上公开的其他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3、第六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
4、第七条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时,应当隐去下列内容: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以及被处罚人以外的自然人姓名;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
(三)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5、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作出说明。
6、第九条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执法机关在互联网上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实施公开的行政执法机关予以更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7、第十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主要以互联网为载体,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一般可维续5年。当然如果对行政处罚结果有变更的,行政机关也会在5个工作日内撤下公开信息并在20日内作出重新的信息公开,同时对其变更原因作出解释。

行政处罚不公开符合规定吗

6. 行政处罚公开和公布一样吗

法律分析:不一样的,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7. 行政处罚是否要公开

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公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是否要公开

8. 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公开吗?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必须公布。《行政处罚法》当中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同时还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